借錢和被借錢該有的正確觀念
你是否被人借過錢?你是否跟別人借過錢?
但是下場?有好!有壞?還有更糟糕的嗎?
第一次被借錢大錢!
是在我國中的時候,我的國小同學說要借:兩千元!
國小她轉學後就從來沒見過面,借完錢更沒見過。
當時媽媽一人賺錢養我們5個小孩~兩千元應該很難賺吧?
我以為媽媽會拒絕,所以我帶小學同學見媽媽,
同學當我的面跟媽媽開口,媽媽就借了。
我記得有一天我會賺錢時,我有拿兩千元給媽媽:說是同學還她的。
最近我又遇見那位同學,她留了手機給我,我該跟他要錢嗎?
而且已經事隔20-25年,我又該跟她收多少錢呢?
這段錯誤是我造成的,錯在我沒有第一線告訴她我沒錢,
造成媽媽或別人的損失都是不對的,在這裡我要告訴大家,
只要自己沒能力,就直接拒絕,不要再問別人了!
* * *
第二次被借錢!
是我的小妹,當時我去台中工作不到兩個月,身上連一萬元都沒有。
我告訴妹妹我沒錢,她居然要我跟朋友借,這是一位我打算永遠都不見的人,
為了妹妹,我連夜坐車趕去台北,他很壞要我陪睡,事後給我郵局存摺,
我拜託他去領給妹妹,我連夜趕回台中上班,請妹妹直接聯絡拿錢。
最後,妹妹沒拿到錢,之後,我被公司資遣,利用資遣費出國見男友。
要回國的前一個星期,我男友染上性病,我才知道被傳染,雖然男友沒責怪我,
我也沒說出真相,但是回國後,我看醫生痛苦好久。
這段錯誤又是自己造成,也是錯在自己沒有拒絕小妹。
第二個錯誤,借錢的條件如果是陪睡更應該拒絕,
因為那種傷害,造成一輩子不好的記憶。
* * *
第三次被借錢!
我幼稚園的同事,親自來我家給了我身分證和一張十萬元支票。
我付了現金,不過她要求支票先不能存,要等她通知,
之後,她來我家打電話要跟地下錢莊借錢還我,
還要我身分證借她,因為情況很不好,我決定身分證還她,只留支票。
等她通知我立刻存入銀行,沒幾天被通知要去淡水警局做筆錄,
因為這是張掛失支票,我挺著九個月的肚子和父親到淡水,
在我坐月子期間,父親代替我出庭,還好她是偷了她爸爸的支票,
法庭判我沒事,請她們付錢收回支票,她們在私下解決。
* * *
之後,我借錢給人有沒收回來的,也有收到錢翻臉絕交的,總之一言難盡。
所以我想把自己的觀念告訴大家
第一當你要借錢給別人時,是要自己有多的錢用不到,
而且要當作是送給別人的心態再借,不然要不回來會睡不好也會心痛,
萬一剛好自己需要錢時,也會造成自己的不開心和不方便。
第二沒能力,不要怕丟臉直接說不。
第三不要推給別人,萬一有糾紛,自己也會有責任。
第四不要用身體換錢,真的不值得。
第五拿到支票,要請給你支票的人簽名背書,萬一是偷來的才有救,
我是運氣好沒事,不要傻傻被賣還幫人數錢呀!
第六借錢被借錢都要考量能力,沒錢苦一點,借錢代價高全家不安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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