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一篇被指為【內文長度不可超過2000字!】而實際上只有200多字的文件
2012/12/0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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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一篇被指為【內文長度不可超過2000字!】而實際上只有200多字的文件
敬向【楚瑜的Taipeiblog網誌】請教對下列
申訴案件之處理的情況
慕賢超凡原被污穢不堪的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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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黑宋楚瑜ˋ瓦解宋楚瑜支持者的向心力,其心可鄙ˋ其行齷齪,刻意挑戰衝撞本市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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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賢超凡的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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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慕賢超凡現齡已九十有二,尚未面見過馬英九總統先生,到親手接受過宋楚瑜先生的【天道酬勤】的字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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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Reed2012/12/10 15:06內文長度不可超過2000字!
實際上文件只有200多字
其原因在使用了字型大小粗細....等語法,
可以按下 修改→內文編輯窗口,右上方之 HTML語法編輯器來檢視
或是點左上方紅色字體的《改用純文字版編輯》
即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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