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實錄
2021/04/19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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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實錄,致海軍官校,貴校心輔官,有心理師之執照,卻對入伍生見死不救一案,我在最高檢察署任命我為告訴人的期間,已經以案由不明,檢舉你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的重大犯行,四海派出所副所長簽結之後,又被重啓調查加上檢察官,縱犯潛逃,三封恐嚇信件,恐嚇海軍,已發交雄檢,重啓調查,並由高檢署審核通過起訴檢察官,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且報呈總統,在漢光演習期間,鍾成鴻不斷的向痞客邦檢舉刑事文章,痞客邦成為共犯結構,協助鍾成鴻滅證,進行脫罪與刑事免責,我會將這些刑事五證,放到署長室,交由檢察署進行刑事程序法之了解,鍾成鴻與痞客邦之共犯主從之關係,痞客邦用中華民國之法令,限制我,請問法令出自何條款規定,還是交給檢察署裁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