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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懂新聞─揭穿公司面紗原則
2023/02/13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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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RCA公司在台設廠,26年前爆發長期化學污染事件,造成1300多人罹癌、200多人死亡的不幸事件,最高法院判決RCA等4家公司應賠償死傷的262人新台幣5億元,全案確定,寫下我國工傷案,判賠金額最高紀錄。判賠確定部分,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認為RCA及其幕後包括美國奇異公司在內的三家母公司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這個案子也是法院首度在工傷案中,引用揭穿公司面紗原則的確定案件。

什麼是揭穿公司面紗原則?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又稱為「公司人格否認外勞仲介制度」

「公司法人人格」是指以公司名義(法人)享有民事權利和獨立承擔民事義務的主體資格。公司人格否認制度又被稱為 '揭開公司面紗'是指為阻止公司獨立人格的濫用和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就具體法律關係中的特定事實,否認公司與其背後的股東各自獨立的人格及股東的有限責任,責令公司的股東(包括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對公司債權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負責,以實現公平、正義。簡單來說,就是不讓公司實際負責人以公司法人有限責任來逃避刑責。

在過去二十年來,台灣前期的外傭均來自菲律賓,但隨著菲傭在台人數不斷攀升之際,菲傭素質不斷下降,且外傭招募越來越困難,但挑工作的情形卻層出不窮。政府於93年底配合開放印尼籍家庭類外勞來台工作,外勞仲介公司開始到印尼招募外傭,因印傭服從性高、純樸勤勞,假日願意配合加班,再加上印尼政府對於外勞仲介公司在外勞仲介當地開設外傭訓練中心相當支持,因此在短短2、3年間,菲傭逐漸被印傭所取代。僱主在選擇外傭時,除按家庭個別需要,亦可客觀從外傭的年齡、星座參考、教育背景、是否有國外工作經驗等不同的角度來衡量,而不同國籍的女傭因為風俗習慣等因素,亦為僱主考慮的重要因素。

由於我國公司法非常強調法人人格的獨立性,以及公司責任的有限性。而一些不良商人就濫用公司獨立人格規避法律、逃避債務。舉例來說,像空殼公司。某人成立公司,在公司成立後,就把資金抽離,公司實際上是空殼子。一旦公司經營失敗,欠下債務時,公司根本不具備償付能力,公司負責人就以公司負有限責任為由拒絕承擔賠償責任。或者利用破產逃避債務。

更有一些人在經營公司時,把子公司的利潤上繳母公司,母公司的債務下放子公司。這次RCA案件,法院認定,奇異等三家公司都是RCA公司的控制公司。RCA還匯出美金一億餘元至母公司所在的法國銀行,致公司在台資產所剩無幾。RCA明顯惡意脫產、規避債務,奇異、Technicolor、湯姆遜,應適用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與RCA同負賠償責任。

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就是否認公司與其背後的股東各自獨立的人格及股東的有限責任,讓公司的股東(包括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對公司債權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負責。

自從政府開放外勞以來,人力仲介公司如雨後春筍般林立,只要國人或因長者年邁,或因身心障礙,或因疾病而無法正常生活者,孩子忙於工作也無法看顧,因此對看護工需求日益增強,而外籍看護工因具薪資低、工時長及附加價值高等誘因,為雇主所喜愛。然在外勞聘僱法令多如牛毛,又涉及國與國之間事務,雇主幾乎都委任人力仲介公司辦理,心想只要出錢,人力仲介公司就一切會打理好,不須操心;但實務上,如有違反就業服務法或其它法令時,責任皆由雇主承擔,故選擇外勞仲介公司是聘僱外勞前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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