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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制 …手術住院審查趨嚴 影響保戶
2026/05/21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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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轉貼自5/17聯合報記者朱漢崙的報導~~

三班護病比新制上路後,住院標準恐趨嚴格,民眾過去購買、以「住院」為理賠條件的實支實付險,未來可能較難啟動理賠,不少民眾已嗅到趨勢提前布局,加買門診手術附約,以涵蓋非住院治療;而金管會保險局也正與壽險業者、衛福部研議推出「在宅醫療保險」,因應新制上路。

壽險業者指出,過去不少實支實付險含手術給付,部分保戶為取得理賠,即使微創手術無須住院,也會要求醫院安排住院,不僅增加醫療負擔,也加劇護理人力吃緊。外界普遍預期,護病比新制上路後,醫院對住院必要性的審查將更加嚴格。

據了解,衛福部在去年九月,首度透過政院安排,和金管會、壽險公會對「商保與健保合作」交換意見,並達成開發「一年期在宅醫療照護險」新種保單的共識。另一個重要結論,是衛福部健保署將與壽險業者合作,在不違反個資保護的前提之下,彼此交換資料,找出浪費醫療資源的機構,以減少醫療資源濫用。

由於壽險公會先前已做過先期研究,根據國外統計資料,在全球醫療科技進步之下,許多國家的住院人數的確變少,但先前以住院為前提所給的保險給付,迄今未開放給付給在家醫療的保戶,因此,保戶所買的舊保單,不能直接開放在宅醫療。

因此,「在宅醫療保險」新商品應運而生。目前規畫方向以「一年期在宅醫療照護險」為主,採一年期設計,可逐年續保,若損失率偏高,也能調整保費,降低保險公司風險。

業界也表態支持政策,包括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凱基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台灣人壽等六大壽險公司,未來都有望加入。不過,保費定價、資料蒐集、試辦對象、適用急症、損失率與給付範圍等細節,仍待進一步討論。

不過,「在宅醫療保險」並不是所有居家照護都可以理賠,須符合衛福部認定的特定醫療處置,且由醫護人員到宅執行,例如注射等,才能申請給付,並非由病患自行認定。

另外,照護機構也須符合衛福部「減少住宿型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其住民才具理賠資格。未來包括肺炎、尿路感染等急症,或因疾病特性不便外出的患者,也有機會納入理賠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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