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陽性快篩試劑 買賣雙方都可能違法 最高罰30萬
2022/11/07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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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轉貼自10/31聯合報記者楊雅棠和邱宜君及鄒尚謙的報導~~
國內目前採取快篩陽性即可經醫師判定確診,因此有些想向公司請假的民眾或是想要向保險公司詐取保險金者,會私下購買陽性快篩劑。但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明確指出,在網路兜售陽性結果快篩試劑為違法行為,除可能成立詐欺取財或詐欺取財的教唆犯外,也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
莊人祥表示,已經這樣的情形通報法務部門,並請檢調調查。而根據購買者最後如何使用這些陽性快篩而有不同的處罰。
他表示,有些購買者將陽性快篩用於向保險公司聲稱確診獲取保險金,可能觸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將處以五年以下有期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賣方預見購買者將快篩陽性用於騙取財產上利益,且買者確實著手為之,賣方則可能成立欺取財罪的教唆犯或幫助犯,也有刑法問題。
至於購買人如果用於就醫診療,謊稱陽性確診,則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1條所定據實陳述義務,依該法69條第1項第1規定,可處處新他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又如果買方於自主疫調回報系統上不實填寫為確診者,妨礙疫調進行,則違該法第43條第2項規定,依該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莊人祥說,無論民眾運用這些陽性快篩試劑,都有觸法疑慮,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國內目前採取快篩陽性即可經醫師判定確診,因此有些想向公司請假的民眾或是想要向保險公司詐取保險金者,會私下購買陽性快篩劑。但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明確指出,在網路兜售陽性結果快篩試劑為違法行為,除可能成立詐欺取財或詐欺取財的教唆犯外,也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
莊人祥表示,已經這樣的情形通報法務部門,並請檢調調查。而根據購買者最後如何使用這些陽性快篩而有不同的處罰。
他表示,有些購買者將陽性快篩用於向保險公司聲稱確診獲取保險金,可能觸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將處以五年以下有期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賣方預見購買者將快篩陽性用於騙取財產上利益,且買者確實著手為之,賣方則可能成立欺取財罪的教唆犯或幫助犯,也有刑法問題。
至於購買人如果用於就醫診療,謊稱陽性確診,則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1條所定據實陳述義務,依該法69條第1項第1規定,可處處新他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又如果買方於自主疫調回報系統上不實填寫為確診者,妨礙疫調進行,則違該法第43條第2項規定,依該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莊人祥說,無論民眾運用這些陽性快篩試劑,都有觸法疑慮,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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