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藏經法要之一(補)──金剛經淨念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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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品………………………1
第四~六品………………………2
第七~十品 …………………… 3
第十一~十四品…………………4
第十五~十七品 ……………… 5
第十八~二四品 ……………… 6
第二五~三二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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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上甚深微妙法,深入經藏有幾人? 百千萬劫難遭遇,那是八難眾生事。 我今見聞得受持,總持才算真正成。 願解如來真實義,無有上師那能解? 無上佛法今得見,百千萬劫誰能入? 我今發心劫劫修,指日可待非無望。 |
《金剛經淨念解》
第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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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陀所到處,即淨土道場。 是移動城堡,是應無所住的, 是隨緣真義,是就近照顧有緣。 眾生是常隨眾,伴隨是護法者, 不定時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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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畢念隨成,問法此正候。 食、念、法三者不二相用, 無障礙空間任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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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住貴寶地,即是眾生恩珍貴處, 不可輕慢眾生也。 4.打坐非坐,食即非食,念即非念。 5.三心三世不可得故。 6.幕境底蘊全由佛陀導演。 |
第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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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當離我相,即當如。 如來善咐念、善咐囑諸菩薩。 2.我當離人相。善男子、善女人,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即名一切菩薩發清淨心真言, 離一切相、一切法、一切念, 無發而發。 3.我當離眾生相。應云何住? 如菩薩行,如眾生無五毒住, 如佛陀如如住,如二乘向上一指住。 4.我當離壽者相。云何降伏其心? 永恆剎那無二無別,不空過 故。 生命意義在於價值,而非著重長壽。 十仙欲作佛相,畫虎不成反類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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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相當離我、人、眾生、壽者四見、四念、四想。 6.人相當離我、人、眾生、壽者四相, 相中求相,名二囚、四囚。 7.眾生相當離四相。眾中突顯我,故會標新立異。 眾中有人皆非人,輕慢故。 眾中無眾,視若無睹,無道德。 8.眾中無壽,視眾命如草芥。 |
第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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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12眾生心,即降己妄想12眾生。 2.令入無餘涅槃, 是先己入,再他入。 借他恩度己修,自他不二。 故成佛是己修、眾恩不二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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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無量無數無邊眾生。 無量非量,非量大而是大量。 無數是不在眾數中。 無邊是離有無際。 智者無量,仁者無數(分別心) ,勇者無際無邊(至任何處無懼心,有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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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度同未度,眾生即非眾生故。 藥到病除,法到心解。 滅即非斷,得即不得, 離一切二念故。不作二邊, 也非中間,故無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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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二乘言菩薩法。 在眾言出離法。 在魔言37道品。 在外道言分別法擇慧。 |
第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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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於法,應無所住(理)。 於行,十度萬行(事)。 不住行,不住18法行; 空空行、清淨行。 理事合,非法非行非相也。 三非名應無所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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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故福德應無所住。 3.故虛空,應無所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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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虛空由無明造。Ⓐ 福功二德由菩提造。Ⓑ |
ⒶⒷ應無所住。即不可思量。 即一合相,即如來禪。即不可取、 不可說,即不可思議。 |
第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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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身相見如來。離四相、六相、一切相即可。即名佛見佛,自己人見故。 2.身相即非身相。是幻身相,是業相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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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所有相,一切業相故。一切成績分數。 分數不是100分名滿。無量分故, 無量眾生故,無量心故。 4.皆是虛妄,虛不實故,妄想故。 在虛及妄二相上會到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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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見諸相非相,即不見諸相非相。 不見──見及不見,相及非相, 若及不若,是及非,善惡、好壞,……。 6.則見如來,才可修行如法。面見修行易。 |
第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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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頗有,定有,非頗。 2.得聞,定得,因緣成熟故。 3.如是言說章句,甚至於三藏12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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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實信不?淨心能實信。 妄心僅暫信,或不信,或虛信, 或不安信,或有無皆可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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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莫作是說,是解,是見, 是行……。莫明缺戒、缺定、 缺慧故,莫須有即無明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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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來滅後,如來此時,如來未生時。 三世三心不可得。 清淨者得、不得二相離。 不清淨者三劫、三億劫……也不得。 何況五百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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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淨信實信者,因: Ⓐ種無量善根。 Ⓑ欲求解脫者。 Ⓒ欲尋上師故。 Ⓓ成就離六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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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知我說法,信也僅微知、 小知。如筏喻者。信者能上船也。 法尚應捨,不論過去式。 何況非法?不論任何妄想。 |
第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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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全方位正遍知, 定即有邊有際, 不定者無邊無際。 應離定及不定、法及非法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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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來可說、不可說,對象不同故。 故有定及不定說、定及不定法。 故有三乘法、密法、佛法、外道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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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可取,可取名缺戒取。 不可說、可說,視根器言。非法入侵,以為魔說。 非非法,不要再談其他邪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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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切賢聖,三乘十地,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無為即有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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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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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於相上布施名福德, 精進修行,分享心得,名福德性分。 對方得,即能增長福德性分。此即二分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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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切諸佛以此經說為本,才能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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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 也是由此經生出變化的。 即萬法之源,諸佛之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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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謂佛法者,佛法僧合一故。 即非佛法。聞思修三者,三合一不全故。 有漏不名佛法。 |
第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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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念、果、法,無諍三昧。 人中、第一,離欲。 樂阿蘭那行,無所行、樂, 無二無別,無二相、三相…… 一一皆應離六相行。 |
第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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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昔在燃燈佛所,今成釋迦佛。 未來是成就異名佛。 三心三世不可得,不可取,不可說, 無少相少法可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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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記、成就、未授記。 無二相,無分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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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菩薩莊嚴佛土不?\離六相說 佛莊嚴穢土不?╴/名行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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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大,不離身。 大身,非身。一切相、一切法、一切意、一切口……一切一切皆可現身大。已不在身上作功夫了,無身限制了。 |
第十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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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恆河沙無量,恆河無數,布施無盡頭。 得福用不盡,不如廻向眾生用。 自己無限,他人亦無限,名等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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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持,精進,為人說……。 即廻向、分享說。 即大心、無量心、菩提心、 佛心、修行心、勇心、 捨心、悲心、喜心……。 |
第十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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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說、此經、此處,一切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若尊重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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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合一,多合一,成就者言。 無漏故,八自皈依皆來故。 |
第十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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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說、經名、奉持,三合一,不可說,不可取,離六相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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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諸非微塵、世界(物質不滅定律)。 三十二相不見如來(心靈世界)。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不是一元、二次元、三次元、……,而是無限元次、 無無限盡次。離六相行故,離有限無限故。 |
第十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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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涕淚悲泣,重心(新)啟行啟修故, 昨是今非故,可喜可贊故, 慧眼能入法眼故, 能生淨(進)信故,實相、不空過故,心安故。 2.是實相者,則是非相。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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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足為難,即非不足為難。 此時已離六相乎? 離六相名菩薩,在列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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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相即是非相。非我故, 非人故,非眾生、非壽者, 故不在六相中,也在六相中。 不即不離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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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離一切相,能生一切法。 一切相分清淨及垢相。 清淨者佛幻化, 垢者眾生造就。 一切法分白及黑法。 白法有能力除黑垢, 黑法加速惡業顯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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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得聞是經,即亦示一切佛經。 7.不驚、怖、畏,是清淨力故。 8.當知是人,可以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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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 Ⓐ一切法皆第一波羅蜜也。
Ⓑ一切法皆佛法也。 Ⓒ所謂佛法,即非佛法也。 10.忍辱當離六相行。十度亦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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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西方 修得真如法。 |
北方 不誑眾生,老實直心修。 |
東方 真發心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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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 佛非標新立異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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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一切苦厄,真實不虛。 南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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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來無得及不得事、實及虛事。 13.住法、相、心、念、理、時、空……。 有住即有執,有執即入暗,有暗即生無明, 無明只能作五毒事。 | ||
第十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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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布施,法布施,佛不可思議,眾生業力不可思議, 要分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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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樂小法者,把佛法佛經三寶當作滿足私欲用,自然是副作用多。 |
第十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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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滅定業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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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養能得諸佛心法。 受生能讀誦、能勤修故, 能成就故,後者進度超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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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人聞,心則狂亂, 狐疑不信。 如有人得大獎, 會家破人亡般。 入寶山而成看門人, 可悲可喜全在心轉化。 |
第十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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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同第十品義。 2 .所言一切法者, 譬如人身長大。 即非一切法,則為非大身, 是名大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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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當滅度無量眾生。 則有六相菩薩,有法菩薩。 |
第十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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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眼具足,當能見12眾生 若干心。所以者何? 三心不可得故,正遍知故。 清淨故,空空故。 |
第十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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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離有少、多無之二邊事。 空故空空也。 眾生無量,故福德無無量。 |
第二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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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足色身見,千變萬化色, 無量分身。 如何具足見? 一一色一一身皆見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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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足諸相即未離六相也。 |
第二十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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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有相者,無有所說法。 2.謗佛者八地以下。 |
第二十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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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本義: 清淨、圓滿、寂滅、寂靜、大悲、 園覺慧。而非無所得、有所得事。 |
第二十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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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等,與眾生同齊。 故知其高下而補, 故名能等心成長。 各得其所、其須(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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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言善法、有為法、 非善法、無為法, 是名遍修遍得, 名善修一切法。 |
第二十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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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11品,校量福德等級。 |
第二十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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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以有有我,未離六相故。 非凡夫者,離六相故。 |
第二十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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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相非具足相, 具足相即非具足相。 故不能見如來, 最多僅能見轉輪聖王。 |
第二十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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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是以──二邊論。 說法斷滅,因有六相故。 |
第二十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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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離有無福德故, 一切皆迴向眾生,何況福德? |
第二十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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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真義,即諸法空相。 不生不滅,不一不異……。 |
第三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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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相──無明故。 非一合相──菩提故。 是名一合相, 離無明、菩提二邊說。 凡夫貪著菩提故,以為無明可得。 |
第三十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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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見、四念、四相見、四念見。皆未離六相。 |
第三十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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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法,包括有無為、 18不共法、一切善惡法, ……皆應離六相, 否則如夢幻泡影,……。 |
大藏經法要之一──《金剛經》序列所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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