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收聽四月六日 良友電台 幸福滿家園 節目
第二春
作者:趙玉成
一、引言
1.再緍是一件很平常,很普通的事,在我們的朋友中也常見到這樣的事。
2.再婚不是重婚,一般來說尋找第二春有兩種情形,一是太太去世,一是離婚。
3.比較特殊的是夫妻有一方離家多年沒有音訊,失踪、 或是因為戰亂的原因分開多年後,知道沒有希望再找到以前的配偶,生死未卜,就像1949年以後許多夫妻分開,從國內出來到其它國家,許多人都再婚。
4.在國內有人配偶生病在床還未死,就己經開始相親了,這在古代好像不以為怪,但在現在,就不合情,不合理了。
5.再婚和第一次婚姻有什麼差別?應該注意什麼事呢?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不適宜再婚?
二、再婚應注意的情形:
1.注意孩子的情緒
a.雙方都有孩子時,再婚就不只是兩個人的事,還包括了孩子也要適應這個新的關係。大人們是因為彼此談得來,情投意合願意結合,但這時要特別注意孩子的情緒,特別是因為配偶過世再娶的,孩子若稍為大一點,對自己去世的父親或是母親在感情上的懷念,是沒有人可以取代的。所以,不要疏忽孩子情緒的變化和接受度。
b.除非那孩子己長大成人,否則各年齡階的孩子,都會有內心的抗拒,特別是青少年時期的孩子,會有強烈的反應。這時做父母的要加以疏導,而不是壓抑孩子。畢竟再婚也是希望有一個和諧,幸福的家庭,不能在沒結婚以前就讓關係破裂。
2.雙方的經濟條件:
a.財務事先規劃,若有遺產分配的問題,應提早解決。
b.有些人是到了六十歲以後才再婚,這個年紀基本上都有一些經濟上的基礎,再婚時應怎麼處理? 我讀高中時的校長再婚,聽說他們是簽了協議書,在經濟上各自獨立,因為,都有自己的孩子,這也不失為一種方法,與其以後爭吵不如先講清楚,他們的結合是為了彼此照應。
3.基督徒如果是因為有一方有婚外情而離婚的,那麼有婚外情的那一方是不宜再婚的,其他的基督徒也不宜和他有婚姻關係。
4.基督徒若因配偶去世要再婚時,仍應與主內的聯合,林前7:39丈夫活着的時侯, 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
5.當一方去世時,另一方不宜在短時間內再娶,因為剛結束一段關係,通常在短時間內不直很快開始另一個關係。
三、結論:
1.再婚仍舊是神聖的,不可掉之以輕心。
2.再婚仍應想到這是在神的帶領下進行的,仍需尋求神的旨意,小心謹慎。
http://www.liangyou.net/view.php?fpid=68444da4-c965-1028-9d6e-00c0261195b6&cat=news&id=d7986910-f0a2-1028-a7bf-00c0261195b6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