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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者
2011/07/04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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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位警察大人,

因為沒有販賣許可證明,

就公然在網路上PO文賣狗,

結果被動物防疫單位找去談話。

看到這樣子的新聞,

心裡覺得是很不可思議。

身為一個執法人員,

雖然不必像法官、檢察官、律師,

這一類的專職司法人員,

把六法全書倒背如流,

但至少一般的法律常識總該懂吧。

不然像這樣被其他單位找去問話,

獵人轉眼之間變成了獵物,

那可就真的非常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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