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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而殺
2011/05/23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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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小琉球的陳姓男子,

抓到了一隻罕見的椰子蟹,

卻因不知道椰子蟹是保育類動物,

因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被移送法辦。

其實像這一類的事情,

總是經常的在發生。

就是因為法律條文千萬條,

即使是和法律有相關的人員,

也未必能夠倒背如流,

更何況是一般的民眾。

而我們偉大的政府,

不教導民眾切身相關的法律,

卻在民眾不知情的情況下,

祭出冷冰冰的法律條文,

這是否有落井下石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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