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帶著女兒下去買晚餐,先買了一家的東西,付了500元,店員(是個歐巴桑)找我410元。然後我拿著東西和410到隔壁飲料複合店買飲料,正在等飲料時,隔壁店員衝出來叫我出去,她說”小姐,你剛剛付了我100元,對不對?”我說”我付的是500元”她說:”不對喔!我抽屜剛剛原本就有一張500元,如果你給的是500,我會有兩張,但我現在只有一張”我再次重申”我付的是500元”
這時,店員瞅了我一眼,說”沒關係,天地良心啦!”就跑回店裡,我氣得七竅生煙,拿著手上的410元到隔壁去放在結帳台上,再回飲料店將買的東西也放在台上,說”我不要了!”。回飲料店的時候,店員又來說,那我退100元給你。我說”我不會拿你的錢的”,店員又說”算了,我賠錢好了”,我氣著說”我都不會拿的”,店員問原因,我指著她的鼻子說”因為我的人格被你污辱了!!”
回家後告訴老公,老公說”那你的五百元呢?”,我就說”不要啦!”老公就說”怎麼可以這樣!我去幫你拿回來”老公去了之後,對方說”我們也是做生意的,講的是誠信,不會故意A你的錢”,老公就被說服了,以各退一步的方法,店家給了他250元,另外東西也叫他拿回來。老公回來時,還算給我聽,說我這樣只賠了100多。我剛開始也覺得老公處理的很好,但是,心情仍然很不好。越想越不甘心,那不就承認我有錯?雖然,平時我真的很糊塗,但是,那500元,是早上同事才剛還給我的,我錢包裡也只有那一張。
最後是和平收場沒錯,但我的人格值多少?我寧可老公沒出面!老公知道我的心情後,也覺得自己好像沒做對,我也不好意思再說。其實,理性的解決是好啦!但我的心情沒被支持到(所以失眠了),我突然想起末樹代和他的日本友人,還有會幫老婆去找長官理論的老公兩枚。還想起”劉凝之認履”的故事,故事裡要我們學習”得理饒人”、”放下”,說來容易,做起來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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