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惟鈞(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勞工安胎、照顧假 看得到請不到 。聯合報,民意論壇。
2016/03/1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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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胎、照顧假 看得到請不到
2016-03-10 聯合報民意論壇 詹惟鈞/國小教師(宜蘭市)
內人保的是勞保,過去生老大和老二時,總是等到臨盆時才請假,分娩假請完(月子做完)後就立馬上班,深怕影響到工作考績。
我的同事是公保,可以請產前假八日,老公若是教職也可請家庭照顧假七日(併入事假);分娩後若身體要調養,也可請延長病假。試問有多少私人單位員工懷孕前後敢把假請滿?
好在立院三讀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也可比照公教人員請家庭照顧假,婦女勞工懷孕期間也可請安胎假。但除非是準備好要換工作,否則很少有人敢請這種假吧?安胎假和家庭照顧假,恐怕是看得到卻請不到。
若勞工子女得到登革熱、流感且疫情嚴重時,難道不能比照公教人員給予七天有薪家庭照顧假嗎?過去勞工面對家人生病時,多以無薪事假因應,但防疫視同作戰,絕不是勞工自己的事,而是全民的事,不能只是考量雇主負擔,防疫漏洞的隱性成本更是國安的重大考量。
安胎、家庭照顧乃天經地義,公教人員請假理所當然,勞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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