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0)語言中心教師聚餐,地點在活佛歐式素食。機緣湊泊,鄰座有位老師也是東海外文畢業,早我幾屆,算是學長。因著這層關係,我們談起話來,特別投契。他說,在某私立大學應用外語系教過,發現學生到了大三,於辭章體例,猶茫然無所知,逼著他不得不從基礎教起。我聽得連聲嘆息。
當初就讀東海外文,大二就得練習各種文體,或敘事記遊、抒懷說理,或二事並舉、辨別異同,每篇都要花好多心思。記得寫過一篇遊記,寫自己如何沿文理大道過教堂經女宿抵牧場,回程經過東海湖。提及女宿,是因為大學同學D。D很美,言談舉止天真未鑿。這樣的女孩子,教誰看了都喜歡。那時寫得很認真,大嘆女宿重門深鎖,道阻且長,害我求佳人而不得。現在只有臉紅。改作文的老師懂得鼓勵學生,說文章還不錯,讓她想起E. B. White的 〈Once More to the Lake〉。這是委婉勸我取法乎上。我很感謝這位老師。
去年回母系,介紹研究所課程、師資。回答學弟妹問題的時候,有感而發,提醒他們得多注意說理論藝之類的文章。畢竟,外文系學生進了研究所,終要面臨論文寫作這項考驗。嘔心瀝血的論文和大學課堂上小試身手的論說文,精粗有別,原理實一。不外乎,首段或首章開門見山,點明論旨(thesis),而後條分縷析,末了歸結全文。最忌伏線千里,讓讀者摸不著頭緒。
詩歌小說等創作美則美矣,未必有助於文思。蓋詩歌小說不妨含蓄蘊藉,餘韻無窮。但是論說文,三頁也好,三十頁也罷,都得把事理點破挑明,總不成跟讀者打啞謎。張中行先生說:「為學作文而想多讀,選讀物的時候得考慮以下一些狀況。(1)文體要是常用的,或說容易移用於作文的。舉例說,廣義的散文(包括以記事為主的和以說理為主的)比詩歌小說好」(《作文雜談》)。說得很有道理。
文有定法。把握行文法度,時加琢磨,磨得功夫深,自然隨心所欲不踰矩。
---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張貼於南鵲書廬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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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2010/12/15 21:10磨
磨功夫 磨心 也磨情
一夜胡思亂想 揮拭雜思 也能得版主推薦
文友才高,筆墨、竹刻等作,教人看了都喜歡。 南鵲 於 2010/12/16 12:1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