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條件
2011/03/23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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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a說她之所以會決定離婚
是因為當她的老公寧可自己diy也不肯碰她
她知道她的婚姻再也無法回到從前了
所以她提出了離婚的條件
一:她要兩個孩子的監護權
二:她要房子
三:一個孩子每個月一萬五的養育費
當然一開始她的老公並不願意把房子給她
可是她可不願意帶著兩個孩子搬家啊
所以她也提出如果不答應那麼她就不簽字
看外面的女人還有耐心等他多久
三個月後她的老公還是簽字了
她從此成了帶著兩個孩子生活的快樂單親媽
至於她的前夫呢
不到一年的時間就跟當初他外遇的對象結婚了
前夫再婚後的生活如何
她從來沒有多問
因為她只顧著跟兒女過快樂的生活
直到某一天前夫突然出現在她家
然後在她的面前大哭訴說著新婚妻子跟他母親之間種種的問題
他不懂為什麼她無法再像婚前一樣溫柔善解人意
她沒有回答前夫的問題
因為她知道他永遠不會明白的
情人跟妻子所扮演的根本就是不同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