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重大犯罪集团成员,何必绕圈子?
2011/02/1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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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跨国犯罪集团嫌犯,
何必先遣送台湾,
再遣返大陆?
犯罪事实 都在大陆八个省份之多,
送来送去要花纳税人很多钱,何必呢!
既然是大坏人,就让大陆一起审判吧!
到时就直接关在大陆的监牢,
台湾方面也省下纳税人不少钱,
检察官,法官还有很多事情要办呢。
一个吴淑珍就浪费多少社会成本了,
再去跟菲律宾或大陆要14个大坏蛋,
有必要吗???
何必先遣送台湾,
再遣返大陆?
犯罪事实 都在大陆八个省份之多,
送来送去要花纳税人很多钱,何必呢!
既然是大坏人,就让大陆一起审判吧!
到时就直接关在大陆的监牢,
台湾方面也省下纳税人不少钱,
检察官,法官还有很多事情要办呢。
一个吴淑珍就浪费多少社会成本了,
再去跟菲律宾或大陆要14个大坏蛋,
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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