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尚洲原是河上的沙洲,凡洲渚有水之處,必蘆葦叢生,每逢蘆花盛開時節,許多白鷺鷥棲息於其間,成為一個特殊景觀,所以有時又叫做「鷺洲」。鷺洲的水中種許多鹹草,以咸草聞名各地,19世紀70年代(同治10)的《淡水廳全圖》,就把蘆洲這裡標示為「咸草埔」,所以蘆洲又名「咸草埔」。



參觀管理辦法
1.全票:100元
2.優待票:60元
(身著制服或持證學生、志工、兒童身高100公分以上145公分以下者)
3.團體優待:團體票以應購票八折計收;需二十人以上一次購票入館者為限
4.特別回饋:蘆洲市各公私立學校團體參觀票價20元
※可免費入園參觀
1.年滿六十五歲者(須出示身分證明)
2.身心障礙及其監護人或必要之陪伴者一人
3.身高未滿100公分之兒童(有成人陪同照顧者)
1.開放時間:9:30~16:00(15:00停止售票入園)
2.週二~週五:採預約導覽參觀
3.週六、日:定時導覽(客留人數管制200名)
4.週一公休:攝影日(例假日及補假日照常開放,翌日公休)
5.清明節、除夕、大年初一、二、選舉日公休
1. 學習體驗(視活動內容酌收材料費)
2. 導覽、紀念品、紀念戳章
3. 早期民眾生活體驗導覽活動
(非假日上午10:00~11:00 下午2:00~3:00 免費導覽,每梯次30人以內,每次60分鐘)
1. 參加體驗學習活動相關注意事項,請上蘆洲李宅網站查詢
2. 由於園區週邊停車場位置有限,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3. 12歲以下兒童至少需要一位成人陪同入館,請陪同孩子一起參觀,不要單獨留下孩子在館內。

李氏一族於乾隆晚期來台定居,嘉慶後日益興旺;李宅的興建,為仿照大陸中原古厝的建築型態,特地聘大陸山西匠師,專程來台設計重修工程,取材泉州石及福州衫,皆精致上品,又為了航運建材通達現場,宅地右側特別闢建小運河直通淡水河目前運河溝渠遺跡仍在。
李宅共佔地一千百兩餘坪,建築為三落四合院模式,以前四週是阡陌縱橫的稻田,因而被譽為『田野美』(土名作「田仔尾」)。形制完整、規模龐大碩大的建築物像城堡一樣,牆面堅硬的石頭色澤與屋頂深沈的紅瓦色,刻劃出它的獨特風格。
昔日屋前可遠眺淡水河及觀音山麓;屋後憑依竹林,縱使今日四週環境已完全改觀,但往日的氣勢仍依稀可尋。


未料,李將軍竟不幸在四十六歲英壯之年遭國民黨當局誣陷,於未經司法審判下,仆倒在白色恐怖的槍口下。而這段仁厚的「台灣王」歷史,也隨著戒嚴的緊箍、歲月的消逝而被世人遺忘。
多年來,李將軍的遺孀嚴秀峰女士,堅持重現史實證據,以理性的訴求方式,為李將軍討回歷史公道,並主動將李將軍故居蘆洲李氏祖厝列為國家古蹟。




蘆洲李宅,當地人稱它為「李祖厝」。這座具有兩百多年歷史,表徵台灣漢移民墾拓精神與生活面貌的庶民宅院,其價值除一般所認定的建築特殊性之外,更在於李氏歷代族人的奮鬥歷程,牽繫的三百多年北台灣蘆洲一帶漢移民拓墾與生存的歷史。
紀念館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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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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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申列古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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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2年 |
李氏古宅(李友邦將軍紀念館)是在嚴秀峰女士領導下,代表李家主動向政府申請列為文化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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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4年 |
行政院內政部於八月十九日核準後,明訂蘆洲李宅為台閩地區第三級古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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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修復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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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6年 |
展開研究修復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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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2年 |
重耀建築師事務所與忠義開發工程展開古蹟修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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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6年 |
古蹟修復工程完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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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6年 |
台大城鄉研究所完成「蘆洲李宅古蹟歷史保存與展示館設置計劃」之古蹟再利用計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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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9年 |
中原大學延續該設置計劃作實質之展示設備製作與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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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8-90年 |
地震、颱風再加上豪雨淹水,且蟲蟻蛀蝕嚴重,造成李宅再度毀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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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0年 |
進行古蹟整體保存之景觀改善及復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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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1-94年 |
進行兩期蘆洲李宅建築改善工程,並持續進行開館籌備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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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5年 |
正式以『蘆洲李氏古蹟 - 李友邦將軍紀念館)』正式對外開放 |








李宅古蹟-李友邦將軍紀念館由李宅基金會董事長,李友邦將軍遺孀嚴秀峰女士帶領李氏族人經過多年來的修復、歷經風災水患、再修後,終將在2006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正式開幕與大家見面。








1924年李友邦至廣州入學黃埔軍校第二期受 國父頂住在廣州成立「台灣獨立革命黨」。民國26年對日抗戰李友邦號召台胞於浙江省組織「台灣義勇隊」以為「保衛祖國、保衛台灣」而奮鬥。
民國34年李友邦率台灣義勇隊回台,35年任三民主義青年團台灣最高負責人。後因拒絕陳儀要求向台胞廣播而遭誣陷下獄,經其妻李嚴秀峰向當時青年團主任蔣經國先生陳情後獲釋返台。
返台後任國民黨台灣省黨部副主委、主委,民國41年卻以匪諜罪名被處死刑得年47歲。
另李友邦先生的二弟李友烈(1932年)、三弟李友士(1934)都因反帝抗日活動而被日寇槍殺與受酷刑而死,可謂一門三忠烈,其悲壯犧牲的歷史,值得後世深思與歷史的見證。
| 一九○六年 | 四月十日,生於台灣台北和尚洲(今蘆洲)。 |
| 一九一二年 | 三月,入和尚公學校就讀。 |
| 一九一八年 | 四月十七日,入台北師範學校(在學期間,參加「台灣文化協會」)。 |
| 一九二四年 | 因與林木順、林添進等同學襲擊台北新起街警察派出所,於三月十九日遭退學。六月,入學黃埔軍校(在黃埔軍校時,成立「台灣獨立革命黨」於廣州。 |
| 一九二五年 | 自黃埔軍校畢業,被派去主持兩廣省工委領領導的「台灣地區工作委員會」。 |
| 一九二六年 | 經日本返台,為台灣地區工作委員會募集活動基金。 |
| 一九二七年 | 赴大陸,三月十日「廣東台灣革命青年團」成立,加入任宣傳部部員。四月,因蔣介石「清黨」,離開廣州。 |
| 一九二九年 | 十月十日,在上海被日本當局逮捕,後獲不起訴。 |
| 一九三二年 | 在杭州遭國民黨右派逮捕,關進浙江陸軍監獄。 |
| 一九三七年 | 因國共第二次合作,始被國民政府釋放。及著手籌組「台灣義勇隊」。 |
| 一九三九年 | 「台灣義勇隊」正式成立於浙江金華。 |
| 一九四○年 | 三月,前往重慶,與其他五個台灣革命團體聯合成立「台灣革命團體聯合會」(翌年改「台灣革命同盟會」)。四月創刊《台灣先鋒》。 |
| 一九四一年 | 五月十日,與嚴秀峰於衢州結婚。 |
| 一九四三年 | 開羅會議後,「台灣義勇隊」改名為「台灣義勇總隊」,直屬於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 |
| 一九四五年 | 抗戰勝利後,於十二月八日率台灣義勇總隊隊員返台。三十五年二月,台灣義勇總隊無由被政府下令解散。 |
| 一九四六年 | 擔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直屬台灣區團部主任委員、後為三青團支團部、任幹事長。 |
| 一九四七年 | 台灣二二八事後,被囚禁於南京,歷三月獲釋返台。 |
| 一九四九年 | 四月,在陳誠力邀下,出任中國國民黨台灣省黨部副主委,不久任主委。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吳國診楨延攬下,出任台灣省政府委員。 |
| 一九五○年 | 二月十八日妻嚴秀峰以「參加匪幫組織」之名被捕,判刑十五年。 |
| 一九五一年 | 十一月,以「參加匪幫掩護匪諜,意圖非法顛覆政府」之名被補。 |
| 一九五二年 | 四月二十二日被槍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