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24 新北市政府北二門《賽德克‧巴萊》林口霧社街接駁站

《賽德克‧巴萊》林口霧社街參觀券,7-11 i-bon機器購票,票價180元



霧社街有十個重要場景分別是郵便局、櫻旅館、金墩商店、校長宿舍、公學校、櫻花台、花岡邸、霧社分室、診療所、武德殿。


武德殿發源於日本的警察系統,是練習武道的場所,之後再擴展到城市與學校。
警察肩負社會安定、人民安全之責,經常必須面對盜匪及不法之徒,因此必須習得防身的武藝以求自保及保護人民,因此武術對維護治安的警察就格外重要與必要。因此在明治28年(1895)於日本京都成立的「大日本武德會」,其會員以警察為主,其所建的武道場建築,稱之為「武德殿」。
當日本統治臺灣時,日本警察系統就影響到臺灣。因此臺灣的武道文化就由當時的日本警界引入、主導及發展,在警察系統的推動下,當時的臺灣州、廳、郡等都陸續興建起「武德殿」。
日本在全台各地興建武道館,以提供公務員、警察及學生作為練武場所,男生必須學習柔道、劍道或角力(相撲),而女生則以射箭為主。並每年在台灣各地先舉辦武道大會或演武大會,選出優勝者,再集中至台灣地方本部武德會進行決賽,以發揚武士道的習武精神。






霧社分室全名為「台中州能高郡警察課霧社分室」(鐮田支隊司令部),是日治時期霧社地區最高的警政單位,其位置約在今日南投縣警察局仁愛分局。它設立於1909年日人來到霧社後,所陸續設置各個行政、治安機構之一;單位內設有槍械彈藥庫、管理室、辦公室等。在事件發生時,此處亦遭到莫那魯道及其族人所攻擊。














診療所是埔里公醫診治所,亦是當時現代化醫療站,電影中診療所的公醫師為日人 - 志桓源次郎。在霧社事件歷史相片裡郵便局、診療所和櫻旅館均遭受攻陷。






此商店由漢人雜貨商巫金墩(埔里街茄苳腳人)在霧社街道所開設,平常與日人、原住民交易買賣。事件發生時,將大量貨品給起義原住民後關上店門,返回埔里。但因其在霧社事件中並未遭原住民殺害,日警誤以為他有參與此次事件,而將其逮捕至能高郡役所警察課質訊,雖有遭判刑,但最後則以無罪釋放。


公學校倉庫


公學校

在同一時期,台灣總督府依台灣實際情況,在本島人(台灣的漢人,即臺灣閩南人、客家人)兒童教育為主的學校外,設有供通日語兒童(多為內地人,也就是在台日本人)唸的小學校,與專供台灣原住民學習用的蕃人公學校。


莫那·魯道(賽德克語:Mona Rudo或Mona Rudaw;1880年5月21日—1930年11月5日),在《臺灣日日新報》的漢文版有稱「毛那老」,戰後或稱莫那道,是台灣原住民賽德克族馬赫坡社(今廬山溫泉區)的頭目,台灣日治時期重要的抗日運動——霧社事件的領導者。身材高大魁梧,據說身高將近190公分。在起義失敗後飲彈自盡。







事件起因是賽德克族原住民不滿日本統治當局長期以來苛虐暴政,而由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率領德克達亞群各部落聯合起事,襲擊由日方建立的樣板聚落霧社,趁霧社公學校舉行運動會時襲殺日本人。
事發後立即遭日方調集軍警,以飛機、山炮、毒氣等武器強力鎮壓;而起事的賽德克族人雖在襲擊成功後即回撤備戰,但仍不敵日方的強大武力,身為起事領袖的莫那·魯道飲彈自盡,參與行動的各部落幾遭滅族,數百位族人在寧死不屈下集體自縊,餘生者則被日方強制遷至川中島(今南投縣仁愛鄉西北端的清流部落)集中居住與管理。
該事件爆發震驚日本政府與國際社會,除了使臺灣總督府的理蕃政策遭到重大挑戰,並造成時任總督石塚英藏、總務長官人見次郎等高層官員引咎去職。
霧社事件是臺灣人在日治時代最後一次武裝抗日行動(漢人在西來庵事件後已放棄武力鬥爭,改採社會運動模式)。雖然在1896年日本佔據至1920年間,臺灣原住民死士先後發動150餘次武裝抗日行動,但仍以日後發生的霧社事件最為慘烈。後世有不少作品紀念此事件,著名的有邱若龍的漫畫《霧社事件》、鄧相揚的小說《風中緋櫻》以及魏德聖執導的電影《賽德克·巴萊》。

雨濯霧社櫻下血淚,風唱八十年前悲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