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八年。
哇,感覺起來是好久以前的事哩!
(101年-88年=13年。哇嗚,是十三年前ㄝ~~)
民國八十八年。
是她大學畢業這一年。
還沒離開女二宿舍就找到工作了。
當時還只是網友的老公載她去面試,她只面試了第一家公司就被錄取了。
雖然第一份工作只維持了短短三個月,
但這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幸參與公司舉辦的迎新餐會,
之後轉換過無數跑道,但是這些公司都沒為新人辦過餐會。
還記得當時她們幾個女孩子討論好要吃平價的Friday,
但是老闆卻硬是帶她們去吃凱悅貴松松的下午茶。
為了替七月生日的壽星慶祝,
公司還買了同樣貴松松的八吋哈根達斯巧克力冰淇淋蛋糕給她們吃。
這家公司真的對員工很好。
老闆也非常喜歡她,但她竟然提出了辭呈。
老闆求她留下來,說她已經通過了試用期,下個月要幫她加薪,
但她還是狠心拒絕了老闆。
她當時一定是被鬼抓去了,才會做這樣的決定——現在她這麼想。
民國八十八年。
是她第一次談戀愛這一年。
戀情只有短短的一個月又十餘天。
不應該在四月一日愚人節這天答應當別人家的女朋友的。
感覺就像一齣早晚會出槌的鬧劇。
雖然多年後BBS上偶遇,他說他是為了她而考上台大商研所,
可她好像從來沒有要求過他為她做過任何事。
只有請他不要跟她分手。在他生日這天。被他拒絕了。
他說:他母親認為兩人差三歲不好,而且是她大他三歲,
若等他念完研究所、當完兵、有穩定的工作後,她都三十好幾了,
到時候她年紀就太大了,不適合生育,為了不耽誤她,只好……
她也只能沉默接受他分手的理由。
這男孩選擇在他自己生日這天跟她分手,是要女孩一輩子都記得他的生日,
還是每年他生日這天他都想記起這個初戀女友呢,原因不得而知。
民國八十八年。
是她認識老公的這一年。
他是第一個帶她去看感冒醫生的男孩子。
雖然他說他也曾經帶別的女網友去看過跌打醫生,
總而言之,她一直覺得這個男孩子怪怪的,
從來沒把他對她的好放在心裡頭。
而且這個怪怪男生,
半夜十二點從男一宿舍,騎著機車到台大校門口,
載她去逛二十四小時的誠品書店。
更奇怪的是她這個沒有神經的大女孩,
竟敢和網路上認識才幾個月的恐龍男孩騎車夜遊。
還好這個男孩當時沒對她怎麼樣,
只是在十三年後才把她的肚子搞大了而已。
而且婚後才跟她說:
他以前其實是個十點就睡覺的人,
半夜會在不良牛BBS站上跟人家聊天,
都是特地在等一個夜貓子女孩,
那個女孩念夜間部,
只有晚上十點到十二點才會上網。
現在那個女孩成為人婦,也還是個夜貓子,
可是卻必須將就老公的作息而乖乖早睡。
當初那個半夜會騎車載女孩出遊的男孩已不復見,
變成了一個非常重視睡眠的上班族,
變成了一個老婆不乖乖睡覺會發脾氣的有啤酒桶肚的男人。
現在兩個人抱在一起,肚子會先頂到肚子,
畫面呈現一種怪異的滑稽感。
民國八十八年,
發生了好多好多事……
十三年來的變化好大好大~~~
青春的記憶總是令人回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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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山下阿哥2012/06/13 23:24好老公
這男的,還真挺得住氣...................
老公說他自己色大無膽,呵呵呵~~ 靜ㄚ宜 於 2012/06/15 18:42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