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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棄絕的創傷與醫治 (轉載)(上)
2013/03/2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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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棄絕的創傷與醫治(二)  The Forsaken’s Inner Healing

一.      被棄絕的原因:(為何感受到被拒絕)
1. 來自祖先的罪孽和詛咒(出20:5) 拜偶像、假神、邪靈,與黑暗權勢來往,得罪神必帶來三,四代之詛咒。
2.在母腹中的傷害:胎兒在母腹中感受到外面的環境,父母是否接納他,胎兒出生前有可能已因為下列不同原因而被拒絕:
(1) 母親婚前懷孕(包括被強暴而懷孕)。
(2)  父母未期待有孩子,但意外地懷了孕又不能去墮胎。(因信仰或人道理由)
(3)  家庭中經濟環境不好,不適合此時有孩子。
(4) 母親懷孕時家中有大變動,例:父親出國很久不在家,家中近親、好友過世..。
(5) 母親的情緒會直接影響胎兒,讓他感到被接納還是被拒絕。
(6) 父母本身已被棄絕,或遺傳下來被棄絕感。
(7) 嬰兒被生下來之前已決定要被人領養。
(8) 母親若在懷孕過程中不順利或因為懷孕而有副作用,身體情況惡化、疾病。
3.分娩的過程:嬰兒在出生的那一剎那如果遇到傷害:
(1) 難產或剖腹,使他原本在安全、平靜中被硬拉出來,驚嚇很大。
(2) 人工助產(用強力吸、拉、拽……)
(3) 早產(被隔離在保溫箱中數週/月,以致感覺與父母有距離感,甚至是以為父母不愛他.)
4.嬰兒期、孩童期的受傷:
(1) 若嬰兒出生的性別與父母期待相反,日後孩子會常覺羞愧,認為自己不符合父母的期待。
(2)
父母嚴格管教或忽視孩子。
(3) 父母婚姻不好,常吵架,分居,離婚,孩子會自責,覺得是自己不乖造成父母如此。
(4) 孩子幼時被送到親友家寄養,適應後又被領回,都會造成被棄的傷感.。
(5) 被領養的孩子。
(6) 父母對孩子的比較,或覺得父母偏愛別的手足。
(7) 父母不經意的戲言。例:這孩子不像我,是垃圾桶撿來的。
(8) 父母與孩子不能溝通:
     
a。孩子無法達到父母的標準。感受不到愛與接納,
    
b。父母嚴厲、過度處罰孩子。孩子產生懼怕感到被拒絕。
(9) 來自學校老師、同學的取笑(因名字、長相、身體缺陷、家庭因素…)或公開羞辱。
5.遺傳性拒絕:有些人不能接受別人說 “不”。他們會特別敏感,感覺被拒絕,因為祖先所遺傳下來,使他們在被拒絕的事上有軟弱的地方,遭遇不順心,就會感覺深深被拒絕。被拒絕的靈會一代又一代地去箝制他們的家庭和成員。
6.因婚姻關係不佳而被拒絕:
(1) 當婚姻的一方因實質或精神外遇,不忠或嚴重失職 (例:賭博、酗酒、吸毒、長期生病) 給另外一方造成不僅是被拒絕,還有背叛,被遺棄。自尊心以及自信心毀滅等嚴重影響。
(2) 分離,死亡、也是一種棄絕,如今許多夫妻分居兩地,雖婚姻名份仍在,但關係、溝通已停止,也是一種深深的被排斥、被拒絕。
(3) 夫妻一方苛金錢,付出一分一毛都要批准,對方也會有被拒絕的創傷。
(4) 當夫妻關係不好,子女被當成戰利品或武器,爭取擁有孩子,又不一定善盡職責。讓孩子感到被拒絕。

二.      被拒絕的反應 (外在的果子) 當我們被拒絕,大多是情緒及心思意念受到傷害,其反應有:
1.攻擊性的反應:用叛逆、反抗的方式,拒絕被安慰、被愛,非常固執。
2.自我拒絕症狀:有很低的自我形像,自我拒絕,消極,悲觀、絕望,也有自殺傾向,會傷害自己,因缺乏安全感等。
3.防衛機制:自我保護,因害怕被拒絕,所以先採取各種防衛機制 例如:爭競,退縮,自我中心…等。(見被拒絕之樹表)
4.立下內在誓言。如:我今後絕對不會像他這樣。我絕對不再和這種人來往。這樣的誓言會加深裡面被拒絕的感受。假如你每回向別人提起你的創傷,就在傷口上再灑一次鹽,這種惡果會在我們內心成長。因誓言、苦毒,就給仇敵留了破口,可以進來箝制、綑綁你,也在你的情緒上產生怒氣,甚至說出消極性話語,是極大的破壞力,再一次陷入更大的綑綁之中。(箴18:2)

三.    耶穌一生中所遭受的被棄絕:
1.           被家人拒絕   路2:48:約7:2-11            2.                              太 9:2-6; 可3:22
3.                              路8:27-37; 約8:59            4.                              可8:16-17可14:34-41
5.                              賽53:3                            6.                              路23:18-23
7.                              太27:46

四.    耶穌被棄絕對我們的意義:
1. 希伯來書4:15,5:8 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祂雖然為神的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
2. 
主耶穌從未被 “被棄絕”所控制,或結出邪惡的果子。我們要效法祂的榜樣,學習順服神,相信神掌權,祂必要帶領我們過得勝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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