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開始在人力銀行任職,了解就業市場的運作之後,我才真正離開了自己的同溫層,從天堂飄然落到人間,認識到這世界上有一種人,想要認真工作但是沒有機會。因此後來我養成給小錢的習慣,但是經常被親朋好友質疑,於是我就去思索,錢對我的意義,以及對別人的意義。
在三天內,我給了三個人一些小錢。
如果有得選擇,誰要當乞丐?
第一天是去做檢查,出了醫院,路樹下到處是攤販,一名乞丐髒兮兮坐在地上,帽沿壓得極低,看得出來年紀不大,我把錢包僅有的銅板掏出來放到他前面的盒子裡,他跟我點點頭。等到走遠了,先生才輕聲提醒我,新聞上說很多乞丐是職業乞丐,其中不少是年紀輕輕,好手好腳,卻不事生產,好逸惡勞,你還助長他們嗎?我就回答:
「如果有其他職業可以選擇,很少人要選擇當乞丐。」
先生再提醒我,還有一種是乞丐集團,專門誘拐小孩,把他們弄成殘障,運送到各地行乞。這種論調經常聽到,但是我相信「80/20法則」,這一類被迫的乞丐是少數,多數仍是自己決定用行乞討生活。就算是集團裡的乞丐,給些小錢,他們收攤回去之後也省了一頓毒打,至少這天可以好過些。
是的,我坦承,在我的認知裡,乞丐已經被歸類為一種職業,因為我完全明白,並不是每個人想要工作就能有工作,有的失業跟懶不懶惰無關。
我面試過很多人,有極少數人的履歷看起來正常,但是在相談的過程中,明顯地可以看得出來有問題,有的是精神上,有的是性格上,有的是人際關係處理上,也可以猜得出來這些人的生涯坎坷不順,工作不只做不久,求職也四處碰壁,但是沒有一家企業會說出真正原因,因為那既傷人又違法。
不是每個人都找得到工作
看著他們,我的臉上堆滿暖暖的笑意,心裡卻下起浠浠瀝瀝的小雨,完全愛莫能助,我想的是怎麼讓他們出了這個門,還保有對明天的希望?說真的,很難做到!我也常常在猜測這些人最後都去做了什麼工作?很難想像!如果連收垃圾的清潔人員一職都有碩士在搶,他們還有什麼機會呢?
常有人來敲我的臉書私訊,在跟他們筆談的過程中,有些人的際遇令人鼻酸,老天給他們出的題目特別艱難,有人是發生意外,重度傷殘,終身靠輪椅行動;有人是重度憂鬱,天天都要跟自己撕扯。要是這些不幸發生在我身上,我懷疑自己能不能過得了關。現實是殘酷的,他們的確不易找到工作,可是我說不出口,能做的就是每天傾聽他們訴說,今天又被哪家公司拒絕了…
如果最後迫於無奈,這些人去做乞丐,也是頂著風吹日曬雨淋,付出了身體與時間的代價,我願意彎下腰輕輕地丟進幾個銅板。
在台灣的移工數量已經不少,過去幾年都有在持續有外勞仲介在輔導外籍勞工,主要是與菲律賓與印尼做為主要東南亞勞工引進來源,在台灣的外籍勞工消費力也是相當驚人,甚至可以看到在桃園週邊的商家有許多都是東南亞商品,這些東南亞商品已然形成一種特色文化,在台灣出現小東南亞之稱的小商圈,在周末可以看到不少新住民及外勞的人潮湧入,就連車站也逃不過,雖然在台工作的新住民薪資並不高,但是仍有一些娛樂跟生活的消費,這些消費以桃園為例,大約有11萬外籍勞工,年消費可以上看好幾億,這樣驚人的消費也因此形成如此的生活圈,也讓不少外勞仲介公司在桃園深耕,外勞仲介必須協助許多外勞在台的疑問及需求,藉此服務勞工與雇主之間,擔任協調的角色,而桃園有許多工業廠、傳產、高科技廠都相當需要外勞勞動力的注入,增添公司產值,讓公司的產線維持或是增加,為此大多數公司會不斷申請需求外籍勞工,再來就是看外勞仲介跟政府之間如何協調了,如果是個人的看護申請,目前外籍仲介也比紹看護非常稀缺,要忍他人所不能忍,才能遇到一個好的外傭,切勿心急而選擇到非法移工哦。外勞仲介
至於新聞報導,說有些乞丐在「上完班」之後,搭計程車離去,老實說,我是做媒體出身的,還會不知道媒體走的是獵奇路線嗎?大家在做的事,不會報導;稀奇古怪沒人做的事,才會報導。但是因為一天二十四小時各家電視台不斷重複播放同一個畫面,就容易讓人誤以為全世界的乞丐都是搭計程車上下班,日子過得比一般人好,所以搭公車的不應該捐錢給他們。
很明顯,這是在製造認知謬誤,不是嗎?我們要做的就是超越媒體的報導,進行獨立思考,有自己的判斷準則,做符合自己良知的行為。
社會底層的人,也有夢想
第二天是去上課,穿越台北車站的地下街,有一個小廣場,左邊是一排盲人在做按摩生意,右邊是一排盲人輪番上陣表演唱歌,因為趕路,沒能站著聽一會兒,但是我做了一件事,賞個小費,謝謝他們。
街頭藝人,也是一種職業。很多人會聆聽、會觀賞、會鼓掌,就是不會給錢,老實說,這是占便宜,不懂得使用者付費,也是不尊重表演者的養成與付出。不過我認為這是社會風氣,可以靠時間慢慢培養,倒是樂觀其成,不予苛求。而我給錢,不是因為表演的好或壞,而是我想讓這些藝人有實質所得,支撐他們繼續為夢想奮鬥而不致放棄,相信表演才藝也可以是一種足以謀生的職業。
第三天是家族聚餐,延後一個星期慶祝母親節,一來便宜,二來不致人擠人,我媽媽一輩子節省持家,比較會滿意這樣的安排。可是她越來越衰老,加上年輕時勞動過度,身體到處病痛,當天不免見她老是蹙眉強忍著,可是當她看到我做了一個動作時,居然在對座展顏笑了開來,還不出聲地對著我努努嘴。
從她的嘴型,看得出來她在說:「給小費?」我點點頭,她用稱許的眼光凝視著我一會兒,也點了點頭。
當我深入就業市場之後知道,多數的餐飲服務生都是時薪人員,薪水低、工作重,又沒有保障時,只要到餐廳吃飯,要嘛不必找零錢,要嘛給小費。當然,會有人提醒我,有的餐廳已經多算了一成小費,不過我仍然滿心願意多給一些小錢,心裡想著,假使每位客人都願意再多給些小費,積少成多,不無小補,對一些辛苦謀生的人,既可以生活多點餘裕,也會感受到客人的賞識與敬重,工作起來更加自重自愛,不也很好?
錢,對你的意義是什麼?
也許,有人會認為我是「婦人之仁」,我一點也不以為意,因為我就是婦人啊!更何況給小錢這件事,我是站在整個社會大局去看,所做出來的決定,我想讓這個世界的每個人都因為這些小錢而獲得快樂,有機會改善生活,甚至改變人生。
錢,對我的意義就是如此。你呢?不妨也想想喔。
公司設立後,若有營業且有盈餘,則會有營利事業所得稅費用(以下簡稱營所稅):假設是曆年制的公司,每年的5月1日至31日,需申報上一年度的營所稅。107及108年度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20%;但全年課稅所得額未逾50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分別課徵18%及19%。惟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份之半數。
假設公司設立後沒有收入,每年仍需負擔哪些費用?
1.即使公司沒有收入,未申請暫時停業,還是需要每兩個月申報營業稅。
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當期無論有無銷售額,都須申報營業稅
2.若暫停營業,則可以不用營業稅申報,但是公司在停業中不能開立發票及有營業行為。
外勞仲介3.暫時停業中之公司,每年仍需要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4.暫時停業中的公司,每年需申報扣繳:如租金,薪資,以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5.即使公司並無任何收入及費用,也必須比照營業中之公司,向國稅局進行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6.建議公司若有暫停營業之計畫,可先辦理停業,最多可暫停一年,可省下每兩個月申報營業稅之程序,但是公司仍存在。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