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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兵拿三金獎, 文化部沒有立場嗎? 專業能決定這件事嗎?
2025/10/31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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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獎、金曲獎、金鐘獎,

三金獎頒給閃兵藝人,

文化部只是回應:「尊重專業、再研議。」

這樣的回答,聽起來像是推卸責任,

更像是一種政治上的閃避。

文化部作為國家文化政策的主管機關,

在這樣具高度象徵意義的獎項上,

不應該只是當旁觀者。

因為三金獎並不只是娛樂活動,

它們是國家文化價值的象徵,

代表著社會對創作與倫理的共識。

當文化部說「尊重專業」,

問題是——專業評審的價值觀,

難道不應該與國家的文化政策方向一致嗎?

如果評審可以完全脫離文化部的監督,

那文化政策的存在又有何意義?

文化部不能只在得獎名單引發爭議後,

才發聲說「會再研議」,

因為這樣等於讓「責任」消失在文字裡。

研議只是拖延,而不是回應。

當社會在問:「違法的人可以代表國家得獎嗎?」

文化部不能再用「尊重專業」當作擋箭牌。

文化政策不是公關稿,而是價值的實踐。

如果文化部連最基本的價值界線都不願表態,

那誰還能相信這個部會能守護文化?

當三金獎被質疑偏離社會共識時,

文化部應該主動檢討制度,

而不是將一切交給「專家研議」。

所謂的「專家」,若全是圈內熟人,

就容易變成利益同溫層。

演藝圈自我評價、自我頒獎,

最後只會變成封閉遊戲。

而文化部,若只是旁觀,便形同默許。

試問,如果未來任何涉及爭議、違法的藝人,

都能在「尊重專業」的名義下被表揚,

那這個國家的文化價值還剩下什麼?

文化部的存在,不是當傳聲筒,

也不是把責任丟給委員會。

它是政策制定者,是文化方向的掌舵者。

一個部會若連「立場」都不敢表達,

那就等於放棄了「責任」。

我們不是要文化部去審查藝術,

而是要求它面對社會的價值期待。

文化自由不等於價值真空,

藝術多元不代表法律可被忽略。

當獎項象徵著國家肯定,

當頒獎舞台代表國家形象,

文化部更應該有明確態度。

這不只是誰得獎的問題,

而是誰能代表「國家文化」的問題。

三金獎若成為道德模糊的舞台,

那受傷的不只是觀眾的信任,

更是文化政策的根基。

文化部若真的重視文化,

就該主動檢視制度,

重新釐清界線,

不要讓「尊重專業」變成推責口號,

不要讓「再研議」成為逃避的藉口。

因為,文化政策的尊嚴,

取決於文化部是否敢承擔責任。

文化部若不立場明確,

社會就會失去對文化價值的信任。

當信任消失,所有的獎項光環也會黯淡。

文化部,該挺身而出,

說清楚:國家文化的價值,

不能被「專家」決定,

也不能被「研議」稀釋。

它應由文化主管機關,負起完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