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號、超商餐廳、小麵攤等雇主,在公司及營業場所門口,貼上「誠徵xxx人員 內洽」保健食品代工的昭告文字,要小心了!雇主可能被罰6萬元以上罰鍰。
熟悉勞資問題的諭律國際企業諮詢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王冠斌表示,按「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提供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的情形」,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王冠斌表示,上述招工的告示,貼在自家營業住所的門口,但未說明經常性薪資範圍,是否違反法規上的「未公開揭示」,仍有保健食品代工討論的空間,但是,近期確有中小企業業主反應,因為這樣的招工告示,而接獲相關主管單位關切的電話。
國人慢性病患者多,許多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慢性腎臟病等患者,其實都不宜任意補充健康食品。塗昆樺醫師強調,這些健康食品、保健食品,其成分如果有經過大型臨床試驗證實其療效,其實就可以製作為藥品而申請藥證。「是藥三分毒,國人怕吃藥,但又愛吃保健食品,其實很衝突。」有些產品還可能跟目前正在服用的藥物衝突,若產生交互作用更傷身。門診中常見許多患者,藥物及健康食品亂吃,最後影響肝腎功能。若有需要服用健康食品,一定要注意是否有食藥署認證,千萬不要吃來路不明的產品,若真的想吃也可帶到門診與醫師討論,評估本身疾病是否適合,或是否可能與目前服用的藥物有衝突。
王冠斌認為,由於招工告示未限於刊登在求才網站或報紙,貼在自家營業場所,也是國內習見的招工方式,若雇主因此而受罰,實有違社會民情,也有矯枉過正之虞。此一問題,仍有待主管機關進一步解釋。
「就業服務法」上路後,按勞動部的說法,若雇主標示「薪資面議」,最後卻給薪低於4萬元就構成違法條件,即便宣稱「試用期」滿後,才會調高到4萬元以上,也會挨罰,相關規定甚嚴,已引起許多中小企業感到無所適從,擔心動輒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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