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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樓.2010/09/10 20:25影片檔已更換跑道
平安老師~此檔已更換跑道~請點閱http://www.youtube.com/watch?v=s2GEWapXVgk&feature=related - 9樓. 吉吉2010/05/07 16:33問題應在最高法院
盧正寫了很多家書訴說冤屈,如果當時他把這些內容寫成狀紙呈閱蔡法官,也許結果會有所改觀的。這案件問題應出在最高法院,罕見有死刑案例沒有更審即直接定讞的,有些人官司打了一、二十年都定讞不了,盧正這案卻連更一都沒有,這最高法院.........不批評了!!@#$%^&* - 8樓. ping自言自語2010/04/19 06:28令人痛心
道~ 在何方?
命也 ~ 運也~
- 7樓. 平安旅者2010/04/18 02:16推動"偵訊全程錄音錄影"
推動"偵訊全程錄音錄影"
明文化!(強制懲處明文規定)
- 6樓. 老查居士新書4-明月依然在心底2010/04/16 14:16午安
兄台吉祥
乍聞惡耗
我亦痛心不已
我們曾琴 詩共吟
杯酒共音
恍如昨日啊
祝如意
<鏡煙湖>
山水田園詩
詠物懷人詩
佛宗禪理詩
抒情憶愛詩
鏡煙湖的世界,沒有亂耳的絲竹,亦無勞形的案牘,只有不愧對美好時光的詩,靜靜相伴……
平安旅者 於 2010/04/17 00:08回覆 - 5樓. 葉子~2010/04/16 00:25台灣的司法應該好好改進
警察的素質更是糟糕,像這樣的冤獄不知還有多少?辦案者 審案者 有壓力 ..... 先給予同情~
但 萬不可有 別人滴孩子死不完.... 心態
一切證據說話.... 可以鎖定 但 不能 先認定 再強擰證據!!
古代 逼囚刑供....... 只為 交差了事
今日 還能醬嗎??
平安旅者 於 2010/04/16 11:57回覆 - 4樓. 巾幗2010/04/15 12:34已去鼓勵了
巾幗最近也被自己支持的民意代表控告
只因一點小事
也公開在部落格中道歉了
還要執意要告
只有靜待法官大人明見秋毫
不要被民意代表綁架了司法
可憐可憐我們手中只有投票權沒有監督權的小公民吧
http://blog.udn.com/fuhking/3902582
無言問蒼天的可憐小市民
名譽 秤斤計兩
面子 人前人後兩ㄍ樣
民意代表 不素應該以 受民之託 為民請命 為主旨~
如果 所謂 民意代表 尚無法且不願與選民及老百姓溝通......
受其託 忍其辱 成其命~
卻
動不動 搬出 告訴 為手段
風範何存??
平安旅者 於 2010/04/15 12:52回覆 - 3樓. 平安旅者2010/04/15 12:02中國時報90年12月9日 (轉貼作家/張娟芬為盧正案所寫的文章~)
中國時報90年12月9日 (轉貼作家/張娟芬為盧正案所寫的文章~)
※作家/張娟芬※ 人間---幸運兒 作家//張娟芬(知名人權作家)
收到公視記者蔡崇隆寄給我的《島國殺人記事2》,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兩年前他拍《島國殺人記事》,探討了蘇建和案漏洞百出的偵辦與審判過程,現在這片子居然有續集。
信封裡,崇隆附了一張紙條:「娟芬:蘇案的片子我沒有拜託過別人寫東西,因為從某個角度看,我覺得蘇建和三人已經自由了。但是盧正案我會拜託你,是因為雖然盧正已死,但他的家人卻墜入烈火灼燒的地獄之中,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得到自由與愛。妳的一個字、兩個字,對她們都是一點一滴的甘霖。」
蘇建和、劉秉郎、莊明勳三人莫名其妙被關了十年,到現在頭上還是頂著一紙死刑判決,生死未卜,他們已經夠倒楣了;可是盧正案竟然讓他們「相較之下」變成幸運兒。
地獄之下,還有地獄。地獄的續集。 盧正案是這樣的。一九九八年,在廣告公司上班的詹春子被綁架,歹徒打電話向她的丈夫勒索五百萬。其夫報警,歹徒也沒有再打來,隔天詹春子即被撕票棄屍。警方在現場發現歹徒的指紋、毛髮、血液,並發現在案發當天,盧正的座車曾經到過詹春子的公司。
盧正到案後經過比對,發現指紋不是他的。毛髮不是他的。血液不是他的。他被判死刑。盧正的兩個姊姊始終相信弟弟的清白,開始奔走營救。她們認為警方違法將盧正留在警局長達三十六小時,一定是刑求才會讓盧正不得已寫下了自白;盧正的獄中家書也是如此哭訴。警方的說法是當時並非「羈押」盧正,僅是請他「協助偵辦」因此他是自願待在警察局的:「他自己不走的啊!趕也趕不走啊!」記者問:「這不太合常理耶。如果是他做的,他跑都來不及了;如果不是他做的,他更沒有必要待在這邊啊。」警察回以冷笑。
平安旅者 於 2010/04/15 12:04回覆
盧家姊妹的營救行動引起了外界的注意,除了有監察委員介入調查之外,她們也考慮控告承辦員警刑求。
沒想到法務部偉大的陳青天,突然迅雷不及掩耳的批了執刑令,於九月七日下午執行槍決。當天早上兩位姊姊還不知情的去探望盧正,告訴他申冤大有進展,鼓勵他在獄中要保重……。到了下午,幾聲悶響,打在盧正胸膛的三顆子彈,使得蘇案三人成為幸運兒。
又是僅憑自白就定罪的案子,唯一與蘇案不同的是,盧正案並非「沒有實證」,而是「實證並不指向他」。
我們都不認識盧正,或許無從判斷盧正品格如何、清白與否;但現場採集到的指紋、血漬、毛髮應做何解釋呢?此案如果不是真凶在逃,就是另有共犯,卻這樣急匆匆的--趕在監委調查報告出爐前、趕在社運團體聲援前、趕在盧正家屬控告警員瀆職前、趕在真相大白以前--殺了盧正!國家的司法權與死刑令不是用來實現正義,而竟然是用來「滅口」的。
兩年前,我看了蘇建和案的相關資料嘆道:「這真是個政治威權殘留下來的最後冤獄,經典的。 」現在才知道那不是「最後」冤獄。那麼,讓我彎下腰來對你微笑行禮:「歡迎來到幸運島。在這裡,人人都是幸運兒。 」 - 2樓. 飄零夢2010/04/15 09:16早安
謝謝呢,我再繼續找。
我也超級反對廢除死刑
☆╮獨愛飄零,跡不定。推敲填字,看心情。╭☆ - 1樓.2010/04/15 08:44我希望世上的好人都能平安快樂的活著!
謝謝您的愛~我希望世上的好人都能平安快樂的好好活著!
胞弟的事是無法改變了~但希望司法能在大家關心下變得更好!
我們的司法急需改革~一起推動"偵訊全程錄音錄影"明文化!
今天您的舉手之勞將讓所有生長在台灣這片土地上的人都能得到您為台灣付出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