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興師問罪
家裡某位成員是某保險公司的保戶。
幾個月前,
該保險公司更換了服務的小姐,
由甲小姐變
甲小姐打電話通知我們時,
還強調:
「我還是有在做保險,
如果有需要服務,還是可以找我唷!!」
之後,就沒有聯繫了。
八月份時,
收到弟弟機車責任險的繳費單,
到期日是九月份,
不過當時是投保別家保險公司的強制險。
後來九月份在整理皮夾時,
發現我的機車險也是在九月份,
還比弟弟的早幾天到期。
不過,始終沒有收到繳費單,
有沒有小姐通知我是否要續保,
於是,與弟弟一起
因為我們想說同一個服務小姐
有問題時比較好找人處理。
前幾天,
要幫姐姐更換行照時,
發現她的強制險是10/21到期,
恰巧乙小姐打電話來,
所以也請乙小姐投保。
昨天,
接到甲小姐的來電,
她告知我們有一張強制險是10/21到期,
詢問我們是否要續保??
我告訴她說,
那張被保險人應該是姐姐的名字吧?
而我的那一張早就在9月中就到期了,
但是始終沒人通知我。
幸好我發現後有做續保的動作,
否則我若在路上被警察臨檢,
被發現強制險已失效,
我會被罰錢的說!!
她就說:
很抱歉,
她真的沒發現!!
我只好回說:「沒關係。」
她接著說:
那10/21到期的這張是否可以給她做業績??
我說很抱歉,
因為趕著換行照,
恰巧乙小姐來電話,
所以已請她續保了!!
後來,這位甲小姐說;
我不是跟你說過,
我還是有在做保險,
你怎麼沒有讓我做呢??
之前,妳們家跟我要年曆月曆,
我還不是都有拿來,
你怎麼可以這樣呢??
真是莫名其妙,
機車險要找誰投保,
還得看她的臉色??
九月份沒人通知我到期的事,
我都沒到該公司投訴了,
她竟然還理直氣壯的跟我翻舊狀,
原來,
【客戶至上】,
並非是她服務的最高指導原則,
也或許是被業績逼急了,
才使她口氣變差吧!!
風中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