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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2014年的文章,今加上後記)有感近來的捷運事件
2014/05/30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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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的慘案,如果大家都選擇沉默,只是在心中獨自暗罵,或者甚至冷眼旁觀,覺得事不關己,興許下次就換人當受害者;這種行為理應讓公眾唾棄,社會上也應該要有集體譴責的輿論,讓少數不法者感受到此風不可再長,不再仿傚之,這就是筆者PO文的初衷!
還是要有人來罵一下!否則這世界還有公平正義嗎?
你雖然受過軍事訓練,但你向無防備的人下手,招招往死裏砍,已經失去孫子所說的"武德",竊為你不恥。
你想游到你想到達的彼岸,卻牽連無辜的路人,此為"不仁"。
你師出無名的亂殺人,造成社會動蕩,此為"不義"。
你面對毫不相識的陌路人,下手卻極盡殘忍,毫無同情心,此為"不慈"。
不思及自己的父母,做出令父母傷心欲絕的事,此為"不孝"。
如此不孝、不仁、不義、不慈,且不恥,足已讓你付出該付的代價。
後記:2016年5月10日,距離犯案將屆二年前夕,在死刑定讞18天後,鄭捷於晚間20點47分執行槍決,劃破夜空的三聲槍響,結束了他荒唐而罪惡的一生。
若有想仿傚者,請在起心動念前再想想看,這樣的彼岸,是你們所想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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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 雁~《世說/德行第一》〔續〕2014/07/11 13:33鄭捷的狂妄殺人~令人痛心台灣品德教育為升學主義所湮沒。
學運的脫序演出~令人感慨台灣民主法治走得顛跛不順。
鄭捷的狂妄殺人~令人痛心台灣品德教育為升學主義所湮沒。
不能再同意您更多了,沒錯!說的真對。 自由海 於 2014/07/11 23:51回覆 - 1樓. 快樂水兵甲狗狗2014/06/08 14:33
劉邦“約法三章”是中國歷史上膾炙人口的故事。西元前206年劉邦率軍佔領秦都咸陽,召集關中父老、豪傑,和他們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最簡單的法律、最公平的共識.
言之有理。 自由海 於 2014/06/08 14:47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