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寫一本好的書,首重史學方技法:治史方法偏差,而有好的作品是不可能的,史學方法論本身是一門獨立的學問,暫且不提,本人僅就一般性的、原則性的標準,提出一點個人看法,姑且稱之謂「史學方法實例探討」,我的看法重點如下:
史料部份;
一、盡可能用直接史料,如不得已用間接史料,務必小心求證,要註明為間接史料,但且不可根據間接史料對評論部份遽下結論,如不可根據二二八目睹者回憶錄「血流成河」之詞句來推斷二二八傷亡數字。
二、官方檔案有關責任問題,可能竄改部份以野史正之,部份可以更多官方檔案比對之。
三、如有出入,定有一方撒謊,更應窮追到底。
史觀部份:
一、要有自己的看法,忌拾人牙慧,人云亦云。
二、不可有預設立場,尤忌政治上的意識型態。
三、當年之功過往往可以靠歷史後來的發展以證之。如論者多指責陳儀之財經政策是二二八發生的原因之一,但是為何陳誠之財經政策與陳儀幾乎完全相同,而陳誠主政期間之財經成就迄今還被歌頌不已。
史學以外部份:史學牽連範圍太廣,常會扯到經濟學、社會學、心理學的層面,碰到「外行」的部份應請教「專家」,萬不可充內行。
如果我寫二二八事件與台灣經濟發展,我覺得應該深入研究的問題以及文字架構如下:
一、台灣經濟問題無論是通貨膨脹問題、物資供應問題與他國比較都可能是當時戰後最好的,絕非二二八發生的原因,為好的歷史背景及原因探討,應該深入腊解重新判讀。
二、二二八是單純民變,與日本統治台灣五十一年歷史背景、文化差異都有關係,陳儀、國府應負的責任不大,二二八後採取了一些應變措施(非經濟政策)對台灣當時財經情況影響不大,陳誠治台基本之財經政策是汲取大陸失敗經驗及陳儀政策之延續。
三、二二八後到陳誠主政之財經政策重點如下:
A.繼續統制經濟,但較寬鬆,當年的管制機構有物資局、中信局、公賣局等。
B.國、私營企業並重,打著發展國家資本口號卻不節制私人資本,這是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決策,因為這個政策基本違背國父民生主義,但如果緊抱國父思想即不可能有日後台灣之經濟發展。
C.計劃經濟:用凱因斯而非馬克斯式的計劃經濟,政府有限度干預政策。
D.三七五減租到耕者有其田,照顧農工,穩定物價為目的的小國寡民經濟。
E.後來發展農業經濟開始以出口為導向之輕工業,漸漸開創新局。
根據以上對台灣國府早期之瞭解,本人對
優點:本書之題目非常好,是被研究者忽略的一個題目,作者也企圖以大格局、大視野來從新檢視二二八的一個片段。
缺點:
一、引用太少官方資料,如陳儀時期長官公署檔案彙編、如台灣銀行老員工潘志奇等著聯經出版之「戰後台灣通貨膨脹問題研究」、「大溪檔案」等而引用太多民間著作及間接資料。
二、歷史評斷的部份引用間接史料或因襲他人看法不加求證結論,非但可能有誤而且是一種「怠惰」非常不足為訓。
實際案例:
第四十五頁:「倉促接收下的布局」,實際上當初接收區域廣大,所需人力太大,台灣是最受重視,經過最順利,被評為全國第一,陳儀推動民生主義經濟,拔擢人才等都影響台灣日後發展。
第四十八頁:「資源處理的方式與結果」,此一種大問題竟然不參閱長官公署檔案[1],不提拍賣日產、競標者限台人等,且當日台人資本家少,許多標售流標,也不提台人非法接收日產與長官公署的抗爭事件。
第六十頁:「生產更加疲憊」,生產疲憊原因難道是國民黨的過錯?難道不是戰爭期間美軍大轟炸對工業的破壞?難道不是日人不供應台灣肥料的結果?[2]
第六十一頁:戰後農作物產量與戰前作比較,且作比較表,但是比較表用戰前七年數據與戰後46-47兩年的數據作比較,非但違背統計學原理,而且令人懷疑其動機可議,統計表為什麼不列1947年以後的數據?
第六十一頁:通貨膨脹嚴重,台灣的通貨膨脹比大陸,比其他國家都要好,我們要研究題目應該是台灣通貨膨脹為什麼比較好?
第一0一頁:「利潤的汲取」、「物資的汲取」及第一0三頁:「公部門對私部門的汲取」-均為嚴重指控其立論不根據官方檔案及任何直接證據[3],而根據陳師孟等人之著作,部份資料根據國史館,但錯誤解讀。
至於書中有關財稅部份,二二八責任歸屬部份語多無據,且多根據民進黨說法,本書選了一個好題目,而且由於作者歷史方法學的部份有所不足,且對關鍵問題沒有親自探究,所以使本書的成績大大的打了折扣。
1 長官公署檔案彙編貳章日產處理第二節標售皮清理第271頁。
企業號碼 | 企業名稱 | 底價 | 備考 |
一 | 獅子牙粉工廠 | 885,000 | 無人申請標購 |
二 | 蓬萊紡織株式會社 | 3,992,000 | 無人投標 |
三 | 中山太陽堂株式會社岩北工場 | 2,039,000 | 投標二人經過詳請示單 |
四 | 園南興業有限公司 | 172,000 | 無人申請標購 |
五 | 台灣棉業株式會社 | 3,520,000 | 無人投標 |
2 戚嘉林,二二八大揭密,225頁。
日據末期曾任台灣總督府主計課長的鹽見俊二,也就是在將台灣交還我中國前,曾將裝滿一飛機鈔票運到台灣發放予日人的鹽見俊二,當然也深知日本殖民統治在台灣所犯下最後滔天罪惡的影響。因此,鹽見俊二早在
民國三十六件,三十七年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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