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小說之王」史蒂芬‧金是當今世界上讀者最多的美國作家,也是全世界第一位因寫小說而發跡的億萬富翁。1999年發生車禍後完成他的傳記,一上市即登上了美、英暢銷書榜。書中談了他的童年和現在的家庭生活,也談了自己走上創作道路的過程,這滿足了對他趨之若鶩的大批讀者的好奇心。他談到的關於創作和閱讀的一些體會,也多真誠而獨到,對文學愛好者有一定參考價值。
生長在單親家庭的我,小時候總是不停地搬家。我和哥哥曾因為母親經濟困窘和情緒問題,到阿姨家住過一陣子。母親老是在控訴我那終日為帳單所累、最後離家出走的父親。當時我才兩歲,我哥哥大衛四歲。我媽自始至終都沒能找到我爸。
我們從緬因州搬到威斯康辛州,又從威斯康辛州到了康涅狄格州。媽媽要出去工作,只得把我們托給保母。也不知道是我哥哥和我太難纏,還是我媽的要求太高,總之,在我的記憶中,我們家換過好多個保母。
不久之後,我寫了一篇四隻魔法動物開著舊車幫助小孩的故事,首領是一隻兔子,名叫「把戲兔先生」。故事只有四頁長,是用鉛筆寫的。我把作品拿給我媽看,她立刻讀了起來。看得出她很喜歡我的作品,因為她不時開懷大笑。我告訴她這次不是模仿的。她贊許道,這個故事好得可以出書了。接下去,我寫了兔子先生和他四個朋友的故事,我媽賞了我一元錢作為稿費,並將作品寄給她的四個姐妹。
這以後,我寫了一部叫《快樂印花》的小說,我自認為這裡有我的真正好的靈感。寫完這個故事後,我花了很長的時間,透過《作家文摘》,研究了整個出版市場。隨後,我把這篇作品寄到「Alfred Hitchock’s」這家懸疑雜誌社去。三星期後,雜誌社把稿子退了回來,附上用紅色墨水印的Alfred Hitchock側面肖像的便條紙,上面寫著祝我幸運。《快樂印花》慘遭滑鐵盧之後,我把退稿釘在牆上,躺在床上聽著多米諾唱的《我準備好了》這首歌,感覺棒極了。當你還是個不用刮鬍子的小夥子時,樂觀地面對失敗,應該是最好的辦法。
這四句眉批是用鋼筆書寫的,字跡潦草,還留有一塊污漬。但就是這幾個字,照亮了我16歲那年的灰黯的冬天。

作家必備的工具箱
我的外公是個木匠。外公的工具箱很大,共有三層,最上面兩層可以移動,精巧得就像一個「中國盒子」。有一次,姨丈拿著工具箱準備修理屏風,我有點困惑,修理屏風只需要起子就可以做好,為什麼要帶著工具箱滿屋子跑?
姨丈彎著腰對我說:史蒂芬,我不知道一旦到了我要修理的地方,還需要一些什麼其他的工具,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所有的工具都帶著。你如果毫無準備就開始工作,當你發現你需要一些預期之外的東西,你會非常氣餒。
這就是我後來所體會到的,一個作家所應有的寫作狀態:你必須有屬於自己的工具箱,這樣你才能有足夠底氣,才能帶著它四處遨遊。外公的工具箱有三層,但我想,一個作家則至少應該有四層,甚至五、六層。
最常用的東西要放在最上面。寫作最首要的法寶是辭彙。把辭彙放在工具箱的最上層,然後不要做任何刻意的矯飾(就好像你在閱讀一樣)。寫作最糟糕的事是過於修飾你的辭藻,還有放入太多的辭彙。最基本的規則是:用你心中最早出現的辭彙,如果你稍有猶豫,你就可能用了其他的詞,這是十分常見的情形,而且這個詞通常沒有你心裡第一次想用的那個好。
語法在你的工具箱中也非常重要。
辭彙、語法、文字的風格,這些都是最基本的技巧,但我們得承認,有時正是最基本的東西創造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有很多人問我,你是如何成為作家的?我想說的是,你一定要遵守「多閱讀和常寫作」這兩項原則。因為這是唯一的方法,成功沒有捷徑。
我的閱讀速度很慢,每年大概維持七、八十本書的閱讀量,大部分是小說。我閱讀的目的並不是研究寫作技巧,因為閱讀本身就是我的嗜好。不過,不知不覺中你自然會學到很多東西。每一本書都有某些地方值得我們研究,我有一個奇怪的發現:從劣質的作品中所獲得的學習,有時比好的小說更多。閱讀一本劣質的作品,可以讓你了解寫作的禁忌。用閱讀去感受所謂普通的和劣質的作品,這種經驗幫助我們清楚地辨別並避免類似的情形出現在自己的作品中;閱讀也是檢測自己和所謂的佳作或經典之間的距離,並盡可能要求自己達到相同的境界;閱讀也是體驗不同寫作風格的一種方式。
一旦關上門進入寫作的世界,你必須為自己訂下每天的目標。這就像運動一樣,剛開始不要把目標訂得太高,以避免挫折和沮喪。我的建議是每天寫1,000字,因為這樣比較仁慈。然後,每星期要休息一天,至少一開始時要這樣做,如此一來,你就會立刻開始你的故事,直到完成目標的那一天再打開門。在這段時間,你就努力把所有的字寫在紙上或打進電腦裡。
在開始寫作前,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你要寫什麼?
我的答案是:任何你想要寫的,只要真實地表達。
如果你是個科幻小說迷,你自然會想要寫科幻小說。如果你鍾情於懸疑小說或浪漫愛情故事,很自然地會想到寫這一類型的故事。這沒什麼不妥,最糟的是,寫一些和你喜歡或知道的內容背道而馳的東西。小說是在蜘蛛網般的謊言中發現真理,而不是以智力去榨取金錢。
人們常愛問我一個問題:你是為錢而寫作的嗎?答案是否定的。沒錯,我靠寫小說掙得豐厚收入,但我不曾在下筆時想著自己可以得到多少酬勞。我寫作是因為它充實我的生活。也許酬勞可以幫我付房貸或送孩子上大學,但這些都是次要的。我的動機很單純,為了興奮而寫,為求快樂而寫。如果你能從中得到樂趣,你就能永遠做下去。

我的支柱:健康與愛
每當有人問我「成功的秘訣」時(一個荒謬但難以拒絕的問題),我的回答總是:健康的身體(除1999年的那場車禍外),還有美滿的婚姻生活。健康的身體加上與一位獨立自信的女性所組合的完美關係,才能使我有動力持續不斷地前進。相對地,寫作帶來的快樂有助於維繫我的健康和家庭生活。
1969年6月的某一天,我和一群圖書館的同事在大學書店後的草地上吃午餐。在樹林和沼澤之間傳來一陣刺耳的笑聲,順著笑聲望過去,有一個穿著整齊的紅髮女孩,黃短裙下有一雙修長筆直的腿。女孩手中有本埃爾得里奇‧克利弗的《冰中的靈魂》。很難相信一個女大學生會看這樣艱深的作品。她的名字叫塔比‧史普斯,一年半 後,我們步入結婚的禮堂,至今婚姻仍然美滿。
在我們結婚時,所有的人都對我們的婚姻投下了反對票。我和塔比來自不同的宗教,而真正讓我們相守的原因是文字和語言,以及為生活而打拚的熱情。
婚後兩年,我們生了兩個小孩,孩子是我們快樂的源泉。女兒娜歐米耳朵有點問題,而喬則是精力旺盛的小傢伙。
完成大學課程後,我並沒有如願找到教師的工作,結果去了新佛蘭克林的洗衣店,而塔比則在甜甜圈店工作,我們把家安置在可以眺望街景的小閣樓裡。從經濟觀點來看,一雙兒女對兩個在洗衣店和甜甜圈店工作的大學畢業生的負擔確實有點重。那段日子,我們有很多快樂的回憶,但也有令人不堪回首的時候。塔比穿著粉紅色的制服站在甜甜圈店裡,當醉漢到店裡要胡鬧時,她只得叫員警來幫忙。我辛勤地在洗衣店工作,同時繼續我的寫作,夫妻兩人互相扶持,盡可能給孩子最好的生活。
在我任教師職業的兩年(暑假仍在洗衣店工作),我的妻子促成了一些決定性的改變。她建議我應該多花一點時間在寫作上。她的全心全意地支持,讓我覺得那是一種恩典。寫作是份寂寞的工作,但只要有人明白你正在做一些與眾不同的事,他就會很滿足。通常他們不需要言語的安慰,只要信任就足夠了。
當我開始寫《凱莉》(Carrie, 1974,史蒂芬‧金成名作,後曾改編電影「魔女嘉莉」)這個故事時,我發現了幾個問題。首先,這故事無法使我感動;其次,我不喜歡故事引導的性質。故事的主人公一開始就注定是一個被害者的形象。而且我想,這個故事的內容完全不是男性雜誌所需要的,男性雜誌必須留些空間來刊登一些會讓男性亢奮的內容,因為這才是消費者購買的原因。我告訴自己,不能浪費兩週甚至一個月的時間來寫一個我既不喜歡也不賣錢的故事。我把稿子揉掉了。
第二天晚上,我下課回家,塔比在清理我的字紙簍時找到了我揉掉的手稿,她抖了抖草稿上的煙灰,把紙弄平坐下來閱讀。最後,她希望我能繼續往下寫,因為她很想讀後面的故事。我告訴她:我對高中女生一無所知,塔比說她可以幫我。不知何故,塔比能猜得出整個故事的發展,她幫助我構思故事,幫我尋找高中女孩的感覺。
我把《凱莉》的手稿賣給了雙日出版社。過了一段時間,某一個星期天,雙日出版社的比利‧湯普森打電話來,他建議我最好坐下來聽電話,因為,我的《凱莉》在錫奈書店賣了40萬本。我要他再重複一下這個數字,而且要很慢很清楚地說。他說,是四後面五個零。面對這個難以置信的消息,我的雙腿不停地顫抖。我決定到鎮上走走。鎮上唯一的商店還開著,我突然覺得應該買個母親節禮物給塔比,是那種有點奢侈的禮物。逛 了一會兒,我決定買個吹風機。
回到家時,塔比已在家中,她正在廚房整理嬰兒包,口裡隨著收音機哼著歌。我拿出吹風機送給她,她有些驚訝地問我:這是什麼?我告訴她書賣得很好。她木然地看了看這有四個房間的公寓,突然,我們相擁而泣。(摘自:黑藍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