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享譽兩岸三地的名作家和翻譯大師高克毅(筆名喬志高)於1日(週末)因肺炎病逝美國佛羅里達州冬園市,享年96歲。
據報導,高克毅祖籍江蘇省江寧縣,
美國人怎樣談情說愛
摘錄自《美語錄》喬治高
Why don''t you speak for yourself, John?(你為什麼不替你自己說話呢,約翰?)從此以後此語成為美國民間相傳的佳話,朗法羅將它編入詩篇,更是家喻戶曉爭相傳誦。碰 到靦腆少年在意中人面前拉拉扯扯木訥於詞的情形,旁邊的人會引用這句話來慫恿他:「喂,約翰,為什麼不替自己說話呢?」
我22歲那年加入留學生組織的一個兄弟會,不久從紐約跑到波士頓去參加麻省理工和哈佛同學的一個舞會。他們請了不少位當地
「你猜猜看」,她用略帶新英格蘭口音的美國話叫我猜。可是叫我從哪裡猜起?她於是含顰帶笑,仰起頭來鼓勵我:
「讓我給你一個暗示。你知道朗法羅的那首詩?」(The Courtship of Miles Standish?)我把頭搖搖,跟著音樂拍子往右閃了一步。她隨即又提醒我一句:「你沒有聽說過那句話——Why don''t you speak for yourself, John?」我若合符節地向左旋轉了三步,仍然目瞪口呆,茫無所知。小姐看我這樣冥頑不靈,也無可奈何,不再「賣關子」了。原來她的芳名就叫Priscilla。我們身處波士頓這個到處名勝古蹟的文化城,又是朗法羅詩篇故事的發源地,這位土生土長的
在美國社交,無論吃館子、看電影、打網球和跳舞,照例要成雙成對;這裡面並不意味著兩人一定要彼此熟識、鍾情,更談不到相愛,不像從前在國內念大學時,男女同學多來往幾次就會被人認為有訂婚的形跡。在美國青年男女的辭彙中,date一詞關係匪輕,當然所指不是「日期」而是「約會」,即「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的「約」。用做動詞:I often dated roommate’s sister.(我常常「約會」我同屋子的妹妹。)換中國話來說,就是「我常常帶我同屋子的妹妹出去玩。」作為名詞,date不一定是男女之間的約會,普通商業或公事場合亦可應用,等於一本正經的engagement或appointment,不過說起來簡便而順口一點。一位推銷員打電話來約你午餐,你說Sorry, I’ve already made a date to see my dentist.「對不起,我已經約好了去看牙醫。」一位同事約你某一天去打高爾夫,你很高興地答應下來:Next Saturday-It’s a date!(下星期六──準時到!)Vice president Bush had five speaking dates last week.(副總統布希上星期有五處演講的約會。)
比較令人詫異的是,date之為名詞,指「事」也可以指「人」,那就是用來代表男女約會的「對象」了。比方有人問你:Have you got a date for tonight? 可以解作「你今晚有約會嗎?」亦可解為「你今晚(出去)找到了伴兒嗎?」有人喜歡收集中英文字詞音義巧合的例子(雖然在翻譯方面不足為訓),此外的date,亦可以遊戲出之,直譯為「約會」。如regular date(經常的「約會」);steady date(固定的「約會」,即真有結婚可能的「老相好」);heavy date(吃重的「約會」,如非常出風頭的交際明星或校花居然被你請到了);movie date(電影「約會」,請女朋友看電影);ice cream date(霜淇淋「約會」,比較寒酸,約人出去只請她吃一盤霜淇淋)。有時念中學的女兒要跟男同學出去玩通宵,父母不放心堅持要她再找一對同去,叫做double date(雙「約會」)。也可能你沒有女伴,你的朋友硬要拉你一塊兒出去玩,替你找一個從未謀面的女孩來配「對」——可能是他女朋友的妹妹或同學——這就叫做blind date(盲「約會」)。多半的時候,這種盲人瞎馬的配「對」,結果發現對方面目可憎,語言無味,不免乘興而來敗興而返;偶爾也會有天造之緣,從「盲」對 晉升為「常約會」,而終成眷屬的。
我初來美國時,有一回一位朋友、前燕京密蘇里交換生葛羅甫請我到他南伊利諾州的家鄉去過節。我聽他和兄嫂閑話家常,問起他的侄輩來。他嫂嫂說:Oh, they have left their dates at the drugstore。一會兒又說:The boys will pick their dates up after dinner and go to a movie.「約會」竟然可以存放在藥房裡,晚飯後再去接了「約會」一同去看電影。乍聽之下,這種以事擬人的語法,頗覺新穎有趣。其實如用「女朋友」三字來替代「約會」一詞,就不難懂了——想來他們的「約會」只是泛泛之交,還沒有到「女朋友」的程度。
記得在燕大的時候,曾經聽過一首洋文的打油詩:
Freshmen know every-thing,
Sophomores know some-thing,
Juniors are love-makers,
Seniors Know nothing.
一年級生知道一切,
二年級生知道一些,
三年級生談情說愛,
四年級生一無所知。
這幾句不無真理的歪詩,不知是當年好事的同學胡謅出來的,還是在美國大學中的幽默。燕京是個洋味十足的教會學校,開男女同學自由戀愛的先河。(上海的滬江雖是最早男女同學的大學,但校規較嚴。)校園裡一對對情侶在未名湖上溜冰、姊妹樓裡幽會。但當年所謂的love-marking,最多只能說成falling in love(跌入愛河),並不是今天那種名副其實的「做愛」。
即連在美國,所謂「放任的性行為」(permissive sex),所謂「明目張膽的色情描寫」(explicit sex)也是近20多年來的現象。在30年代至50年代期間,尤其是在
男女相悅,傳統上要從「一見傾心」、「一見鍾情」講起。英文叫做Love at first sight,雖然也有憤世嫉俗的人說:The trouble with love at first sight is the second sight(一見鍾情的毛病就在二見)。中國才子佳人小說中,一見鍾情幾乎是個公式,但正如莎翁所說:The course of true love never did run smooth(好事多磨),不是薄倖郎負心,就是有其他阻撓。元人雜劇裡有一齣愛情劇「牆頭馬上」,寫裴少俊出差洛陽去採購奇花異卉,騎馬經過侯門後花園圍牆,果真遇見一位如花似玉的小姐李千金。詩云:
偶然間兩相窺望,
引逗的春心狂蕩。
今夜裡早赴佳期,
成就了牆頭馬上。
像這樣兩廂情願,一拍即合,大家閨秀和陌生漢子在相逢的第一晚就同衾共枕,在古時的禮教觀念之下,可謂相當大膽,比起時下美國青年男女婚前同居的慣例,毫無遜色。(按:這樣的純情結合,隱藏了7年,生了兒女,依舊要經過一番折磨,等到男的成就了功名,女的維持了貞操並表白了家世,方才破鏡重圓。)
兩年前
Men seldom make passes,
At girls who wear glasses.
女人戴上眼鏡子,
男人就不跟她吊膀子。
(按:南京鎮江一帶從前管「眼鏡」叫「眼鏡子」。「吊膀子」滬語,調情之謂。)
此語是20世紀20年代美國出名說話刻薄的女作家桃樂賽‧派克所作。錢氏與美式文化睽別數十年,居然還記得這句俏皮話,可見印象之深。可是時過境遷,派克此語也早就不合時宜了。今天的典型美女(不一定指美國女郎),不但不怕人家討厭她戴眼鏡,而且還拿它來做增加嫵媚的裝飾品,比如鏡框向上吊的魔鬼型眼鏡、金絲邊的老太婆眼鏡,以至最近時髦又圓又大的染色貓頭鷹眼鏡等,形形色色,都是吸引男性的配件。閒話少說,To make passes at此一片語,倒是戀愛過程中一個道地的美語,譯之為「吊膀子」稍嫌過火,其實比較接近中文的「眉來眼去」、「眉目傳情」。在這以前(約自19世紀90年代起),男女調情(正宗英語叫flirt),美國人就直截了當地稱為make eyes at(做眉眼),更俚俗化一點就說make goo-goo eyes(做鼓鼓眼)。更早從17、18世紀英語承繼過來而一直沿用的有to bill and coo(鳥嘴相觸、咕咕作聲),擬小倆口子的喁喁細語;還有疊韻的形容詞lovey-dovey都是以一對鴿子來象徵情侶,同中國抒情文字詩詞裡的鴛鴦和比翼鳥一樣。標準英語中的woo(追求、求愛),在美國人口中也生動起來,叫to pitch a little woo。Pass是「傳球」,pitch是「投球」;「眉目傳情」和「頻送秋波」也可以說是「身體中文」裡的一種動作了!
「接吻」(kiss)是西方人家常便飯的禮節。姻親中有所謂kissin’ cousin(亦係雙聲疊韻),見面時相吻,多半在面頰上。親熱的友朋,行將遠別,或久別重逢,也作興互相擁吻。男女做愛,嘴對嘴的kiss,譯成文言「接吻」似乎不夠味,不如白話的「親嘴」。關於接吻有句妙語叫kiss and tell(親了嘴還要透露),原指某一類男性,喜歡誇大宣揚自己玩女人的本領。近年來美國國會議員時有犯桃色案件的,事發後金髮女郎著書問世或在報章雜誌上亮相,論者也目之為kiss
and tell。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所謂「怒吼的20世紀20年代」,西方男女對性和愛的觀念已一度調整。加以汽車的普遍化,替一對對情侶大開方便之門,差不多每一個大學校園都有「曲徑通幽」(Lover’s Lane),為男女同學「泊車」之需。於是petting和necking兩詞應運而生。前者源出寵愛親昵的小動物pet,用來形容愛撫動作(據說多半限於上身和衣外),最多擁抱親吻;後者,necking,所呈現的宛如一幅鴛鴦交頸圖,或是舊小說裡描寫的像「捏股糖一樣」扭在一起,那可是進一步的「上下其手」了。
時至今日,以上所述各種「求愛」的美語詞匯,多半已成為過去。正如一位美語專家Stuart Berg Flexner所說,自從30年代以來,並沒有出現什麼新的名詞取而代之。原因是:從前品行端正的女孩子不肯隨隨便便跟男朋友「交頸」;自從1950年以來,唯有品行好的青年男女才肯止於「愛撫」和「交頸」,其他的情侶多半早已去做床上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