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五大王牌製作人初探:迪克‧沃爾夫(Dick Wolf)
2005/12/26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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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電視製片人,20年來,他們從不同角度更新了美國電視業的規則,進而推動了整個行業的成熟。事實證明,從劇本創意、到組建拍攝團隊,製作人的工作既需要創意無限又需要精打細算,和站在鎂光燈前的演員乃至導演相比,這些幕後英雄或許才是電視業的真正支柱。
‧沃爾夫的節目從不迅速竄紅,也未製造明星,卻給電視業帶來持久的財富。
迪克‧沃爾夫(Dick Wolf):超級算盤+狄更斯,美國眾議院多數黨領袖湯姆‧迪萊(Tom Delay)致信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電視部負責人傑夫‧祖克(Jeff Zucker),抱怨電視劇《法律與秩序》(Law & Order)中的對白提到他的名字。
在這部每週三晚上九點播出的電視劇中,一名警官說起一樁槍殺聯邦法官的事件時說道:「或許我們應該向各方發出通告,尋找一個穿湯姆‧迪萊T恤衫的人。」
迪萊稱這句台詞是對他的污蔑。對此,NBC娛樂部總裁凱文‧賴利(Kevin Reilly)說:「《法律與秩序》片中經常出現真人姓名。我們堅信,觀眾有能力分別真實與虛構。」
不錯,觀眾已經接受過長期訓練。《法律與秩序》自1990年開播,NBC和出品該片的沃爾夫製作公司的拍攝合約已延續至2006年──本文的主角、該劇製作人迪克‧沃爾夫為美國電視史帶來了最長壽的涉案劇。
美國電視史上不是沒有拍過幾十年的電視劇,但多是在白天播出、給家庭主婦消磨時間用的「豪門恩怨類」肥皂劇。在競爭激烈的晚間黃金時段,像《法律與秩序》這樣的成就可謂前無古人。今年該劇開始推出DVD時,有評論稱「我覺得沒有必要介紹劇情,如果你不知道這部電視劇的內容,那你肯定沒有電視。」
另一個能夠說明《法律與秩序》片影響力的事件更為離奇。去年5月2日,美國佛雷德里克斯堡(Fredericksburg)附近一家旅館外的垃圾箱裡發現了一具屍體,員警調查現場的時候,有個人走進圍觀的人群中,向一個看熱鬧的婦女詢問出了什麼事情,然後就跳上街對面的一輛汽車,迅速離開。這個婦女立刻掏出照相手機,拍下了這輛車的車牌號碼。警方根據她提供的線索,在事發39小時後逮捕了嫌疑犯。該女士告訴媒體,她之所以反應迅速,是因為她看了足夠多的《法律與秩序》,有能力分辨可疑的表現。
迪克其實,《法律與秩序》在福斯和CBS遭拒後,儘管被NBC接受,但最初的成績並不樂觀。根據尼爾森收視率調查,《法律與秩序》片播映初期排在當週所有節目的第77位。
但NBC電視台認準了該劇的獨特魅力,不言放棄,並在劇情涉及流產等有爭議的話題而使得廣告商撤出時仍表現出相當的耐心。從第二季開始,《法律與秩序》的收視率直線上升,迅速攀升進前十之列,並在此後的14年中始終沒有跌出前20名。

不僅如此,沃爾夫還為《法律與秩序》片適時製作了三部獨立的「外傳」,《法律與秩序:特殊受害者》(Law & Order:Special Victims Unit),《法律與秩序:犯罪傾向》(Law & Order: Criminal Intent),分別 在1999年和2001年開播。2003年,《法律與秩序》片在週三晚上的收視率達到19%,而在收視排名上,兩部外傳分別位列16和21一時間,沃爾夫三連勝的成績在好萊塢無人能及。NBC也賺得盆滿缽滿。這一年,媒體開始用電視大王來稱呼沃爾夫。今年,第三個外傳《法律與秩序:陪審團》(Law & Order:Trial by Jury)於3月開播。
15年來,沃爾夫努力把《法律與秩序》片推上一個商業化的軌道。「這是生意,我們不是藝術家,我們的產品是商業的生命支柱。」這意味著沃爾夫頭腦裡的算盤得隨時撥得嘩嘩響。
2001年,《法律與秩序》片的單集製作費是220萬美元,與1990年相比成長了38%,而 NBC支付的許可證費用已上漲3倍,達到310萬美元一集。就是說,不能付給客串明星超過預算標準的報酬(5,000美元一次演出,即便是茱麗亞‧蘿勃滋),劇作者則是28,000美元一個劇本。另外,還要精打細算地購置道具,省卻分期付款,拍攝幾個場景可以在同一個地方進行,只需稍微改變一下陳設。
如今,《法律與秩序》片是一項年價值超過10億美元的商業項目,是電視網賴以生存的品牌。每月大約有10億觀眾癡迷其中,沃爾夫借此成為首播時段最有價值的參賽者。更令許多觀察家相信,2003年奇異電氣(GE)收購維旺迪(Vivendi)的一個動機就在於這部電視劇。因為《法律與秩序》未來的特許權尚不明確,將沃爾夫和節目鎖定並獲得有利的合約安排將對NBC大有裨益。
事實證明這部劇集確實充當了救世主。在2005年電視網38億美元的廣告收入中,《法律與秩序》占到將近10億,還替NBC省下了開發新劇所需的千百萬美元。NBC還從TNT獲得企業組織聯合費,透過出售約550集劇集,獲得60多億美元,海外市場還有30億的收入。並且,其品牌已擴展到DVD、小讀本、電腦遊戲和T恤衫。有人預計,在未來的五年如果4部戲連續播出,將有100億美元的收入。
「有人打算花10年打造一部精品,力臻完美。但即使創造出了這樣的精品,也還要受時間表和87個別的因素影響。」沃爾夫如是說。他從不等待,9點有了一個新主意,10點已經在打電話推銷。
沃爾夫深諳品牌推廣之道,他一週內會讓觀眾19次看到一個節目。懂得重複的秘訣,這得益於沃爾夫年輕時從事廣告業的經驗,他曾為美國國家航空公司(National Airlines)創作膾炙人口的廣告詞「I‘m Cheryl, Fly me. 」。
強硬的寫實派前NBC高官布蘭登‧泰迪科夫(Brandon Tartikoff)曾說,電視業是一種由成功的演出和明星構成的商業。然而,沃爾夫的節目既未迅速竄紅,也未製造當紅明星,卻給電視業帶來持久的財富。他選擇一個簡單而尖利的武器:「決定一部戲命運的就是寫作。」
20世紀80年代沃爾夫受雇於《希爾街的布魯斯》(hill street blues,見後文《史蒂文‧布奇柯:罪與罰的輪迴》)的創作班底。該班底被譽為電視業中的哈佛商學院。這是他人生經歷的分水嶺,沃爾夫講故事的才能被歷練得愈發突出。
沃爾夫曾夢想像狄更斯一樣寫一本偉大的小說。他和創作成員們一起,力圖從不同的角度捕捉犯罪與正義的世界,正如狄更斯描繪了一幅19世紀倫敦的全景圖。
1996年,大約有150人為沃爾夫創作他的數部電視劇。他這麼強調,創作成員在圈內都極負盛譽,包括獲1987年度奧斯卡獎最佳影片的《越戰獵鹿人》的作者瓦倫‧格林(Walon Green)。好幾位作者都是自創業伊始便跟隨沃爾夫。
得力於出色的寫實派創作班底,《法律與秩序》最厲害的一點是「儘量接近真實」。雖然快節奏的電視劇無法完全還原艱難的司法程序,但該劇仍然力求細節真實。相反,爆炸、飛車、追逐、打鬥、槍戰之類的場面極少出現,作為主角出現的兩個員警在整整22集裡一槍都沒有開過,查案全靠兩條腿一張嘴。相信所有對司法部門有所了解的人都會認同,這才是法律系統真實的運作方式。很多司法界人士和員警都對該劇讚譽有加,喜歡的人說「這就是現實」,不喜歡的人則批評它「像普及教育課,不像電視節目」。
該劇的風行,深刻地影響了美國的電視行業,此後出現的警匪電視劇都更加注意紀實味道和團隊精神,比如《CSI犯罪現場調查》和《紐約重案組》(NYPD Blue)。
而與其他警匪電視劇最大的不同在於,《法律與秩序》片把焦點完全集中在司法程序,對各個主角的私生活幾乎不接觸。在一個小時的劇集中,員警查案,控方審案。這樣的好處就是可以使觀眾隨時看任意一集而不必擔心情節不連續。和它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紐約重案組》,在講述真實犯罪和偵破細節的同時,也著意刻畫員警的平凡生活,並加入了各式各樣的戀情。
最絕的是,該劇的許多故事都直接來自報紙的社會新聞,所以在某些集的結尾,才會出現這樣的字幕:「本集故事受某某案件啟發,但人物與具體情節都純屬虛構,絕無影射涉案人士之意。」
也許是為了證明對故事的重視,15年來,《法律與秩序》片中的司法人員不斷換血、先後有二十多人擔當過主角。瑪莉絲卡‧哈吉塔(Mariska Hargitay)算是脫穎而出獲獎的不多的例子。她憑藉《法律與秩序:特殊受害者》中的表演獲得第57屆艾美獎劇情類最佳女主角和第62屆金球獎電視劇情類系列劇最佳女演員獎。
早些年,在沃爾夫為福斯創作《紐約秘密》(New York Undercover)時,有主演中途停演,要求增加片酬和提高待遇。沃爾夫回應得很乾脆:「如果明天不出現在片場,我們徹底換人。」聲明登報後,兩位演員回到劇組。沃爾夫完全成為了好萊塢做派的逆流。
除了面對如此憤慨之事,故事主義者沃爾夫表現得容易相處且為人厚道。他不大聲嚷嚷,更不會罵人;而當一些電視劇作者稱自己為藝術家而嘲弄電視網的執行長們時,沃爾夫津津有味地談論著商業,和NBC的人一起分享自己的成功。
㊣ 迪克‧沃爾夫代表作品:《法律與秩序》及其多部衍生作品經典言論:「這是生意,我們不是藝術家,我們的產品是商業的生命支柱。」
行業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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