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
2017/03/10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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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這天,我一直不解的薪資與休假疑惑終於解開.
算薪水的同事跟我解釋為什麼我的薪資結構內有個不休假獎金,所以我就沒有國定假日可以休,
然後還要我簽下她說只是備查的證明書,那張寫著依據勞基法第37.38條所以補5500元的一張紙.
心裡的疑惑終於有解答,所以舒暢,
但是卻聽著她以老班說的聽起來很合理但卻是欺負人的說法,
心裡幹聲四起~
員工在此不過是顆小小至極的螺絲釘,
小到那種掉在地上不見也沒關係的地步.
還有什麼話要說?
這裡沒有你可以說話的餘地.
他假裝什麼都不知道,
而我們卻僅能以小小的快樂滿足自己,
隔週休的二日週末,
讓我們為彼此可以放鬆的身心稍微歡呼,
然後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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