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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澡堂裏玩自拍 身後無辜女士也跟著“全裸出鏡”
2012/02/1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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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澡堂裏玩自拍 身後無辜女士也跟著“全裸出鏡”(圖)


“蘇州李公堤水霸王自拍事件以後,妳還敢去麽?”昨天,網友“trance”在蘇州19樓論壇發帖稱,壹位小姑娘在澡堂裏自拍,身後洗澡的女士牛樟芝竟然無辜被拍了進去。該照片在微博上發出後,衆多粉絲紛紛轉發,並寫道:“澡堂子豈能隨便自拍!”記者經采訪後證實,該照片確實是在位于李公堤的蘇州水霸王洗浴有限公司女性浴區內所拍,但該公司已明確規定禁止在浴區拍照攝影。針對該事件,該公司將報警調查,並加強管理,嚴禁顧客攜帶手機等物品進入浴區。

  記者搜索發現,該照片由網友“楊海波波“于前天晚上9點09分上傳至微博,照片中的小姑娘穿著洗浴中心統壹配發的粉紅色短袖衣,頭發仍濕漉漉的,雙手拿著白色手機對著鏡子自拍。出人意料的是,鏡子裏竟反照出兩三個正在洗浴的女士。有網友看到照片後立刻認出,這正是去年12月剛開業不久的蘇州李公堤水霸王洗浴中心,記者立即前往核實。

  在該洗浴中心,排隊等候的顧客擠滿了大廳,顧客辦理好手續後,將貴重物品存放到儲物箱裏。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了照片所拍攝的女性洗浴區。浴區內張貼了不少公告,明確寫著禁止拍照攝影。“壹般顧客會按要求將貴重物品存放在儲物箱裏,不會攜帶手機進入浴區。如果看到有顧客拿出手機拍照,我們會加以勸導。”該公司邱董事長告訴記者,公司內從未接到上述投訴,但承認照片拍攝地是在該洗浴場所,在管理上存在壹定疏漏。

  記者咨詢相關律師了解到氧化鋁,按照《民法通則》101條規定,該事件中照片的拍照者和傳播者均構成了對他人人身權,特別是名譽權的侵犯。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在接受消費時享有人身、財産、安全受損害的權益,因此該洗浴中心也需承擔壹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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