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認爲丈夫隱瞞性無能的事實,並發現丈夫在分居期間還與其他女人的關系超出正常範圍。
大學女教師跟蹤偷拍下丈夫的不雅舉動,之後將丈夫告上法庭,索賠20萬元。
結婚後一直沒有夫妻生活
31歲的羅藝(化名)是大連市某高校的教師。4月8日,她向記者講述,她與丈夫萬旭(化名)的感情是從網絡開始的。
2006年夏天,她通過網絡征婚認識了萬旭,兩人聊得很愉快並見了面,“他很儒雅,還是個公務員,也就一個月我們就確立了戀愛關系。”
2007年9 月,兩人來到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問他們要不要接受免費體檢,羅藝覺得可以,可萬旭覺得麻煩,說單位剛組織完體檢,自己很健康。
羅藝說萬旭還向她表示:“在婚禮前不想過夫妻生活,要把最美的時刻留在婚禮後。”
2008年2月舉行婚禮後,洞房內的羅藝等待幸福時刻的到來,“可他不行,我以爲他是緊張,但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沒有過上夫妻生活。”
爲了丈夫的健康和他們的幸福,她去醫院咨詢,醫生建議丈夫親自來,可萬旭不同意。萬旭指責羅藝:“是你沒魅力,不是我的問題。”他們爲此還鬧了一段分居。
她與丈夫“新歡”成了網友
妻子堅持讓丈夫就醫,但丈夫不但不聽勸,2009年夏天還再次與妻子分居。
後來,朋友告訴羅藝,萬旭有新歡了。羅藝穩住情緒,通過網絡與羅藝的“新歡”成了無話不談的網友。丈夫的“新歡”炫耀著自己和萬旭的甜蜜。羅藝不信,後來跟蹤丈夫和女網友,拍下了不少兩人擁抱等親密的照片和視頻。
“沒有夫妻生活,感情也破裂了,離婚是最好的選擇!他隱瞞病情還諱疾忌醫,破壞了家庭,也浪費了我的青春。”羅藝委托律師李鳳山將萬旭起訴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要求離婚,同時索賠20萬元。
一審判離婚未獲賠償
在今年2月的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庭審中,萬旭同意離婚,但不同意賠償。他堅稱自己身體健康,兩人感情不合不是因爲沒有夫妻生活。他與那名女網友只是普通朋友。
法院認爲,羅藝和萬旭婚前缺乏了解,導致未能建立起和諧的夫妻關系。羅藝提交的照片及視頻,不足以證明萬旭有婚外不正當男女關系。3月,法院一審判決准許兩人離婚,駁回了羅藝的其他訴訟請求。
羅藝還要求法庭對萬旭的性能力進行鑒定,法院認爲這屬于個人隱私,沒有支持。羅藝表示一定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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