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覺得被愛的,
不是他吻妳,或與妳纏綿;
而是他輕輕伸出手,珍而重之。
牽過妳手的人,雖然無緣;
但,他心裡必深愛過妳。
2006年的10月21日,在由華沙前往克拉科古城的火車上,我看到了那麼一首詞。
十四五年前的一個周日下午,我帶女兒去麥當勞,在那兒遇到了一位大學的同班同學;遙想她在當年也可算是個『氣質女』,留著一頭光滑飄逸的長髮,總是靜默的坐在角落。
天吶,那天遇見的她,妝扮和衣著就和在大學時代是一模一樣,甚至令人懷疑:那衣服是我在十幾年前就曾經看她常常穿去上課的。她身邊還帶著一個小五的女兒,落寞和肅瘦的身形,烙印在我的眼中:她是個極度不快樂的女人。
她問我:「妳們公司有缺人嗎?」我問她:「妳能做什麼樣的工作?」她在一畢業就嫁給了我們的學長,婚後沒有外出工作過,除了『老闆娘』一職,我也不知道她能勝任什麼樣的工作。
我想向她要電話,以便在詢問過人事處之後可以打給她;她沒給我電話號碼,我只好把自己的電話號碼抄在餐巾紙上留給她;她沒有打給我,一次也沒有。
我猜想:她在那當下可能是瀕臨婚變的景況吧?在看了一個人十多年不變的妝扮和衣著,連我都要“倒彈”了,更何況是和她朝夕相處的老公。
也許,那學長是因為喜歡她在雙十年華時的氣質而去追求她,但是,應要與時俱增的性感和嫵媚,卻沒有顯現在她的身上,怎不叫男人心生向外發展的想頭?
一旦走入了婚姻、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會衍生出像家人一般的友情,那是一種習慣,也是一種依賴。
到了更老一點,沒了性生活,沒了肌膚的親密接觸,那和同居一屋的室友又有什麼兩樣?愛情,在此時,早已經昇華了;或者,根本可以說是已經宣告滅亡了。
什麼樣的愛情可以永遠不變?
在我的認知裡,只有得不到的愛情才可以永遠不變;而且,可以長久的盤據在心底,並日復一日地發酵成美好醉人的一個區塊。
註:原2006年12月13日刊載於本人在“無名”的網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