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申請 請問sbir是什麼呢?我可以申請嗎? 政府補助申請
2017/05/23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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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天津市濱海新區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為深入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戰略部署,促進濱海新區產業轉型升級,提升創新發展能級,現組織實施“2017年度天津市濱海新區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
一、項目內容
(一)重點項目
1. 濱海新區新興產業創新環境分析與對策研究
結合濱海新區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打造產業創新中心需要,對新區新興產業創新現狀和發展環境進行深入分析,總結新區產業創新環境特點,研究分析政府補助計畫制約新區產業創新的主要問題和成因,提出完善新區產業創新環境的對策建議。
2. 順應濱海新區中興高潮期發展要求,進一步推進創新發展的戰略研究
深刻認識和把握國內外經濟和科技發展形勢的變化,結合新區從初創期進入中興高潮期的階段轉換,深入分析新區經濟、產業、技術基礎條件和特色,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傢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傢自主創新示范區等戰略機遇,研究濱海新區進入中興高潮期後,區域發展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路徑,謀劃未來十年新區深化開發開放的大佈局、大方向和大策略,提出進一步利用國內外創新資源,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對策建議。
3. 天津濱海-中關村科技園若幹重要問題戰略設計與實施路徑研究
圍繞濱海新區全面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發展定位,按照戰略性、前瞻性、高成長性的原則,針對濱海-中關村科技園建設過程中的產業定位等若幹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充分發揮京津兩地科技政策疊加優勢,提出濱海-中關村科技園承接北京產業創新資源、提升產業發展能級的相關政策措施和實施路徑。
4. 濱海新區重大創新平臺和研發機構評估考核與支持政策研究
組織開展對新區新型科技研發平臺機構進行調查摸底,在此基礎上,研究如何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和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促進新區研發機構在若幹產業前沿性、關鍵性、共性技術領域實現重大突破,激勵研發機構開展技術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為新區研發機構評估考評與支持政策提供建議,協助制定出臺《關於濱海新區研發機構評估(試行)辦法》,促進新區重大創新平臺和研發機構健康持續發展。
(二)一般項目
5. 如何進一步發揮清華電子信息研究院等科技創新平臺功能,促進新區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對策研究
系統總結與分析新區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現狀,包括細分領域、產業規模、技術水平等內容;分析在研發創新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如何發揮清華電子信息研究院等科技創新平臺對電子信息產業的支撐作用,強化院企對接合作機制,促進新區電子信息產業發展,提出對策建議。
6. 濱海新區推動創業投資發展,建設投資集聚示范區措施研究
分析研究國內先進地區創業投資發展態勢,梳理新區相關情況,提出濱海新區促進創投和產業結合發展的具體措施和發展思路,研究提出濱海新區建設創業投資集聚示范區的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
7. 濱海新區科技創新券政策研究
主要研究濱海新區如何完善創新券運行模式,更好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服務。對國內先進地區創新券政策實施情況進行充分調研,結合濱海新區實際情況,提出完善濱海新區科技創新券的政策措施,形成課題報告。
8. 濱海新區標志性科技領軍企業培育政策體系研究
對國內外科技領軍企業發展的成功案例和國內先進地區相關政策進行研究,結合濱海新區實際,赴區內典型科技企業進行調研,瞭解企業需求,為濱海新區科技領軍企業培育政策體系給出對策建議,並形成課題報告。
9. 濱海新區科技計劃體系設計研究
根據國傢關於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針對新區成立以來科技計劃體系的實施成效進行系統評估和調查分析,結合當前國內外科技創新發展趨勢,從增強科技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促進創新創業、推進現代產業集群發展、創新政府科技工作治理方式、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等角度,研究設計適應新區發展需要的科技計劃體系和財政科技計劃經費使用管理辦法。
10. 完善濱海新區政府科技部門法制工作機制研究
研究新區政府科技部門各項工作內容和相應工作流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和註意事項,提出如何規范科技管理、服務、決策和審批等工作環節的法制工作對策,研究建立科技部門機關法制工作機制和法律顧問制度,提高科技部門在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為科技創新提供更為有力的法制支撐。
11. 研究編輯國際科技發政府企業補助展前沿動態
為服務濱海新區創新發展,針對細分領域,綜合分析國際科技發展前沿的進展狀況、研究動態與發展趨勢,分期編輯國際科技發展最新動態,為濱海新區開展科技工作決策提供參考。每期具體內容由課題組提出,報濱海新區科學技術委員會決定。要求每月形成一期發展報告,連續提供6個月。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與申請人要求
1. 申報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填寫申請書時按照法人單位填寫,大學要填寫到學院;科研院所要填寫到部、室。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不超過1項。單個申請單位(大學以學院為單位)申報項目不超過2項。
2. 申報單位應具備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申報重點項目單位應擁有承擔國傢各部委、基金委等戰略研究項目的經歷。申報一般項目的單位應具有承擔省(市)級以上研究項目的經歷。
3. 項目負責人具備高級及以上職稱,理論知識紮實,實踐經驗豐富,在申報課題研究領域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具備按時完成項目研究的物質技術條件、手段和時間保證。
4. 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承擔上級科技計劃項目過程中不存在失信記錄。
(二)資助方式
2017年度濱海新區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資助額度,重點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一般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其中第11號課題每期支持不超過25萬元。項目立項後,資助經費分兩次撥付,立項並簽訂合同後撥付項目總經費的50%,通過中期檢查並結項驗收後,撥付剩餘經費的50%。
(三)項申請政府補助目起止時間
項目一般應於立項並簽署合同起6個月內完成。
(四)不予受理的項目
申報題目應符合本指南提出的研究方向,未納入項目內容的項目,不予受理。
三、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流程
“2017年度濱海新區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采取公開方式發佈申報指南,由第三方機構組織受理、評估、中期檢查和結項論證。項目受理截止一個月內完成立項公示;公示無異議,簽立項目合同;濱海新區科委根據項目實施進展情況,組織中期檢查,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跟蹤;承擔單位完成研究工作後,組織專傢進行結項評審。
(二)項政府補助申請目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單位須如實填寫並打印《2017年度濱海新區科技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申報書》(含相關附件)紙質版一式六份,其中至少一份為簽字蓋章原件,並在封面右上部標明。每份項目申請書統一用A4紙打印或復印,左側裝訂成冊,須在一冊內裝訂完成,不得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三)其它註意事項
申請人要全面把握和理解申報指南的要求和內涵,項目申報材料要圍繞項目總體目標,堅持理論研究與應用對策研究相結合,力求針對性和實用性,兼顧創新性和前瞻性,研究成果應明確研究的重點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建議,為新區中長期發展提供科學指導。
(四)受理時間和報送方式
1. 受理時間: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2日。超過上述時間將不再受理申報。
2. 受理地址:天津市河東區新開路138號天津市科學學所504室。
3. 報送內容:申報材料一式六份和電子文檔1份。
四、聯系方式
項目申報咨詢:濱海新區科委發展計劃處 周明
聯系電話:022-65305970
項目受理咨詢:天津市科學學所 孟祥芳
聯系電話:022-2432中小企業補助金4832 郵箱:crtis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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