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民代支給條例修正 議員助理納勞保 議會買單
2009/05/12 15:46
瀏覽600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地方民代支給條例」草案,賦予直轄市及縣市議員在助理補助經費總額不變情況下,可以彈性增加公費助理的聘用人數。另外,縣市議員的公費助理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勞健保等費用支出,將由議會編列經費支應。根據內政部在初審時的估計,如果依照健保新費率計算,全國各縣市政府可能為此增加2億多元的負擔。(李人岳報導)


根據現行的「地方民代支給補助條例」規定,直轄市議員每人最多可聘用6名助理,每月補助費用不超過24萬元;縣市議員每人最多2名助理,每月補助不超過8萬元。不過費鴻泰、陳亭妃等提案立委認為,現行規定讓議員助理的聘用缺乏彈性,因此提案將規定放寬,在總預算不增加的情況下,直轄市議員每人可聘用6到8名公費助理,縣市議員每人可聘用2到4名公費助理。


另一方面,勞委會已經將地方民代助理,指定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立法院也修正通過,相關勞、健保的支出,由議會編列經費支應。費鴻泰表示,這是將立法院的做法推廣到各地方議會。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在初審時估計,根據今年元旦起適用的勞保新費率,全台各縣市政府總共將為此增加大約2億2千萬元的支出。


簡太郎估計,如果以現行每位直轄市議員6名助理、縣市議員2名助理,每名助理費以4萬元月薪計算,每人每月勞保費、健保費、勞工退休金合計6983元,助理人數為2638人計算,這些費用約計2億2100萬元,都須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簡太郎擔憂,在目前地方政府財政普遍不佳的情況下,各縣市的負擔勢必更加沉重。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