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目:美國辦公室文化:脫褲子規則
轉自http://blog.ifeng.com/article/4273489.html
美國著名脫口秀主持人大為-雷特曼與女下屬爆出緋聞,美國社會對辦公室戀情或是公司老闆與女下屬發生性關係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名嘴雷特曼即使面對自己的緋聞也口出不凡:“我與女下屬上床是雙方自願,我又沒有違反辦公室的脫褲子規則。”
什麼是美國辦公室的脫褲子規則,簡單說,一個公司的老闆或是員工的主管、上級不能對其員工有任何性暗示的語言、動作,不能利用職權、影響或以利益來迫使和引誘員工與其發生性關係。這就是美國辦公室最基本的脫褲子規則,當老闆的要管好自己的褲腰帶,褲子不能隨便脫,否則就會被視為性騷擾。問題是如果下屬自願脫褲子,與上司或老闆上床,那怎麼算?原則上老闆或上司如果願吃著一口,褲子可以脫,但最後要看自願脫褲子的下屬要不要趁機告老板性騷擾,不告就沒事,告了就掂量著辦吧。雷特曼緋聞爆發後之所以還嘴硬,就是因為女下屬沒告他,但東窗事發已使的名譽嚴重受損。
預防工作場所的性騷擾是美國公司文化中管理最嚴的一項,當老闆的一般不敢對公司內可愛的異性雇員動歪腦筋,而且最怕手下的管理人員近水樓臺先得月,因為一但有員工控告公司的管理人員性騷擾定罪,公司就得承當法律責任,通常是支付大筆賠償金。
美國1964年的民權法案對性騷擾定義為性歧視,所以這辦公室內脫褲子就不是小事了。而且性騷擾的定義非常廣泛,這包括不受歡迎的示愛、要求性關照、與性有關的語言和行為等,而這些行為的後果導致員工被解雇、妨礙員工的工作、或造成一種敵對的、不友善的工作環境,皆構成對員工利益的侵犯。
男上司對女下屬或是女上司對男下屬的性騷擾比較好理解,而同性之間如果出現上述列舉之事也同樣可構成性騷擾。美國法律規定,雇主要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公司內性騷擾事件的發生,雇主必須明確告知雇員性騷擾是不被容忍的。在一些案例中,一個公司如果出現主管人員對員工的性騷擾事件,即使管理階層不知道此事,雇主仍需承擔責任。如果公司的員工之間出現性騷擾事件,公司老闆在知情的情況下沒有採取措施,公司老闆也要負責任。如果公司老闆採取了及時和適當的措施阻止了這種行為的繼續發生,公司老闆一般不需負責任。
在工作場所可構成性騷擾的案例很多,而不一定要真到脫褲子才算性騷擾。例如一個公司的男經理每週在上班時隔三差五地都要在員工面前問一個他喜歡的女員工在家和老公床上的事,而且大加評論,法庭裁決不僅這名經理構成了性騷擾,而且雇主也要負法律責任。另一個案例是,一家公司的領班在公司公眾場合要求一名員工將他的臉對著自己的屁股,法庭認為這樣做構成了一種敵意的工作環境,員工的精神受損,因此判構成性騷擾。在中國,講黃色笑話恐怕是一個公司聚餐時或是在辦公室中很流行的另類文化,但在美國不行。一家公司一名女性員工向法庭控告,在工作時他的上司經常拿黃色笑話來挑逗她,言語中經常帶有性暗示,同時對她的身體和著裝品頭論足,法庭最後確認已構成性騷擾。
2005年,在米勒控告加州監獄管理局的案件中,加州監獄管理局的一名女獄警米勒指控該局的一名官員與幾名女雇員發生性關係,原告米勒與這名官員無染,應當說與性騷擾無關。但由於這些與官員有染的女性職員因其作為得到這名官員的賞識並得到提拔,這使得那些不願與這名官員有染的女性受到不公平待遇。加州最高法院最後裁決,這名官員的做法造成了職場的不公平競爭,由性寵愛而形成的歧視性工作環境可構成實際的性騷擾,儘管受害人並沒有直接受到性騷擾。
根據統計,2007年美國有1萬2510件性騷擾控告案。在女性遭到性騷擾的案件中,43%的女性指性騷擾者是頂頭上司,27%的女性指性騷擾者是年長的同事。而在對美國民眾的抽樣調查中,受訪者中有31%的女性表示她們在工作場所遭到過性騷擾,7%的男性表示他們受到過性騷擾。對女性性騷擾的基本上是男性,而遭遇到性騷擾的男性有59%的人表示對其性騷擾得失女性,餘下為男性。
美國歷史上對性騷擾案賠償最高的案件之一是位於伊利諾州的三菱汽車工廠案,1998年三菱汽車公司位於美國的這家工廠同意為受到性騷擾的女工支付3400萬美元的賠償金。三菱汽車工廠被控允許對女性員工的非禮工作環境存在,這家工廠的管理人員可以肆無忌憚地拍打女工屁股、辱駡女工、口出穢言。這樣的行為在日本也許不算回事,但在美國卻構成了性騷擾。不少女工為此辭去工作,女性員工中也有人因不滿管理人員的這種做法而得不到晉升。此案後,三菱美國汽車工廠立即強化對性騷擾的監管並建立申訴制度,整個工廠實行對性騷擾的零容忍政策。
2010年的情人節很快就要到了,在一個公司裏的員工最容易產生辦公室戀情,在美國公司也不例外。一個公司裏的男女青年相親相愛,對戀人而言是甜甜蜜蜜的事,但公司老闆卻未必把它看成是件好事。所以有的公司就有了公司內員工不能有私情等不成文規定、公司的上級如果同下屬員工過於親密會被視為犯忌諱的事情。看起來這多少有些不近人情,但做老闆可不這麼想,他開公司是製造產品,而不是當婚姻介紹所。
2009年美國的一項民調顯示,40%的美國民眾承認他們在工作場所與同事發生戀情,而且34%的人是與他們的上司約會,42%的人是與公司老闆約會,其中女性職員與男性上司或老闆約會的比例為47%,男性職員與女性上司或老闆約會的比例為38%。
當然,在美國公司辦公室戀情是擋不住的。根據一項調查,美國辦公室員工中有47%的人承認他們與同事約會,另有19%的人說,如果有機會他們也會這麼做。由於美國的法律對公司內的性騷擾處罰很重,當老闆的必須有實際行動預防性騷擾的發生。員工之間談情說愛本無事,但有時情人也會翻臉,說不準志願上床最後也會變成性騷擾,雖然上床的不是老闆,但老闆儘管沒吃不著卻要兜著走。
美國有的公司為了防止員工因戀情而出現性騷擾情形,規定了一些政策和原則。比如員工不深交原則,也就是禁止員工在公司內發生戀情,出了公司的門,下班以後幹啥是你們的事,但在工作期間別擦愛情的火花。利益衝突原則,公司的管理人員不能同下屬員工談情說愛,若想談、要想愛,可以,辭了職後可以管夠談。雙方自願原則,有的公司允許員工間談戀愛,但雙方要向公司書面表明這是雙方自願的。當然大多數美國公司對員工之間談情說愛沒有限制,不過這也被有些法律專家批評為鴕鳥政策。
博主聲明:博主發表的文章媒體或網站未經博主許可不得轉載,個人博客可以轉載,轉載時請務必標明來源、博主姓名或以鏈結形式標明文章原始出處。博主的電子郵件為:lleiqiao@yaho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