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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6 日
2007/12/02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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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8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6   日,工資照給。
三、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3日,工資照給。

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7條、、、第211、第22條、、第24條、、第36條。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43條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者。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6日,工資照給。所以勞工的祖母死亡勞工可向公司請喪假6天,這6天的薪水公司要照給,如果公司不勞工放假6天,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第13款、81條規定,可處罰公司及負責人各2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新台幣6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勞工的祖母死亡,如果勞工的父親及其兄弟姊姊有勞保,則可依勞保條例第62條規定,向勞保局申請喪葬津貼3個月,可請勞保投保薪資較高者提出申請,這樣請領的喪葬津貼會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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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komasi@guest
2009/03/02 22:59
Re: 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6 日
請問那曾祖父母有喪假可以請嗎? [版主回覆03/04/2009 20:29:19]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曾祖父母並不在規定之內,所以曾祖父母死亡,勞工無法請有薪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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