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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豪門企業
2008/08/1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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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過湯姆克魯斯演的「黑色豪門企業」(the Firm)沒有?

這是改編自暢銷小說家John Grisham在1991年出版的小說。

Grisham格理遜本身也是個律師,但是沒什麼顯赫的學經歷背景,也不曾有什麼太突出的法律歷練。1981年自密西西比大學法學院畢業,1983就投身政治(這點倒是跟A扁很像)。「黑色豪門企業」是葛理遜的第二本小說,1991年出版。有鑑於葛理遜的第一本小說 A Time To Kill賣的不錯,據說這本小說在還沒出版前,派拉蒙影業就已經預付了六十萬美金,買下電影版權。

先來這麼一點背景介紹,再來談談這電影(書)的情節:

一個剛自哈佛大學法學院異業的高材生麥克迪爾(湯姆克魯斯飾)﹐接到美國南方一間小律師樓的面試。事務所開出超越常理的優厚條件﹐底薪高出外面二成﹐入職送BMW名車、免費房屋貸款﹐大慨任誰也扺受不了這豐厚條件的誘惑。

小律師剛上班不久﹐事務所兩位律師就給人謀殺。他才發現這間四十人的律師行﹐竟然在過去五年間有五名律師死亡﹐工作死亡率比當油井礦工還差。他還被聯邦調查局的探員釘上了﹐家中辨公室車子也給不知何方神勝裝上了竊聽器﹐生活受到二十四小時的嚴密監控。妻子因他的工作繁重而遭冷落,家庭關係陷入危機。主角工作的那間律師樓其實是黑手黨名下的生意﹐表面上看似在替合法公司投資避稅﹐實際上是黑手黨的專業洗錢機器。律師樓之所以願意聘雇身無分文的窮畢業生﹐並且限定要已結婚的新進律師﹐就是盤算利用提供經濟誘因鼓勵他們落地生根﹐讓他們不能輕易離職脫身。新律師最初只處理合法生意﹐到了時機成熟就會向他們招手加入犯罪集團。一方面用優厚的薪金吸引他們幹非法勾當﹐另一方面用妻兒子女的安全防止他們產生異心。過去幾個慘遭不幸的律師﹐就是因為想向警方告密而遭殺人滅口。今次我們的主角憑著機智和膽色﹐在律師行搜集犯罪證據﹐交給政府將犯人繩之於法。

湊上一腳的還有冷血的FBI探員塔倫斯

他只想利用麥克迪爾來清剿洗錢的律師,完全不顧主角人身及工作的安全。麥克迪爾如果真的聽從FBI的指示,供出客戶及律師樓的業務機密,下場可能是被同行唾棄,被政府拋棄,落得終身不得再執業的下場,還面臨黑道可能的追殺。最後麥克迪爾從一名客戶對事務所過度灌水帳單的抱怨中得到靈感,找到一條刑法中關於律師虛報帳單的嚴厲處罰,而把事務所一向習以為常的浮報鐘點陋規,當成犯罪的證據,交給FBI,從而換得麥克迪爾自己兄長的獲釋,跟他自身的自由。

探員塔倫斯面對這麼一個只抓到替黑手黨洗錢的律師團夥,卻放讓黑手黨逍遙法外的結局,當然無法滿意。他衝到已經被黑手黨跟FBI搜的滿目瘡痍的麥克迪爾家中,對著麥克迪爾大吼:「虛報帳單,這算ㄊㄇㄉ什麼東西?你讓黑手黨跑了!」

麥克迪爾:「沒有了幫助洗錢的律師,黑手黨就只能用洗衣機去洗錢了。」

塔倫斯:「抓了這些幫忙洗錢的律師,還有ㄊㄇㄉ千千萬萬的律師願意去幫黑手黨洗錢。」

麥克迪爾:「一次一個。我抓了我該抓的,該你去做點事了。」

言歸正傳,現在介紹為什麼在這當口,要談這部電影。A扁一家(黑手黨的化身)固然該殺,但沒有幫助A扁得逞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以A扁跟扁掃的智慧,ㄊ們大概也只能用「洗衣機」洗錢了。所以先該抓的是葉盛茂。有人說:抓那個小喀的有什麼用?將來還會一堆利令智昏,為虎作倀的公務員或因畏懼權勢,或因貪圖小利而去幫助高官做非法的事。梳子曰:「一次一個。」先砍了葉盛茂以儆效尤,調查局的貪官們至少會知道老百姓的怒火不是這麼容易被呼弄掉的!

看過電影的,不妨在全國追緝葉盛茂的「空檔」,再去借來溫故知新、借古諷今一遍。還沒看過的,趕快去租來看。

刊出這篇文章後,再讀到聯合報八月廿號的社論,感慨良深。我不是影評人,在這節骨眼提到這部電影,目的不是要大家去租片子,其實只是想喚起大家對葉盛茂的「注意」,ㄊ才是整齣「黑金驚悚劇」中最不可或缺的工具。這兩天台灣的報紙、電視卻只一直追著哭天喊地的陳家兩太婆,對特偵組「縱放」葉盛茂,不僅不置一詞,鏡頭還只對著兩個壯漢莫名其妙拉扯的鬧劇,令人慨嘆!

讓我去一槍解決這個鼠輩吧!(當然,總統必須先特赦我囉!)

(以下摘路自聯合電子報社論)----

葉盛茂說詞反覆矛盾,已掩飾不住他「吃案」的事實;深一層看,這又不只是單純的「隱匿公文書」而已。因為,他一邊向檢方隱匿情資,一邊又虛構事實誤導洗錢防制中心擱置此案,這已是嚴重的「瀆職」。再進一步看,若葉盛茂隱匿了公文,又向陳水扁通報此事,使其從容部署退路、湮滅相關跡證,那就更觸犯了公務人員「洩密」及「湮滅證據」罪。無論如何,葉盛茂以調查局長身分隻手遮天,讓司法機構蒙在鼓裡七個月,坐失追查罪證先機,真是國家司法的大叛徒,人人得鳴鼓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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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司法體系正在合作追查跨國犯罪行動,而我們的行政及司法體系卻有人在拚命掩護不法、掩蓋他國查出的情資,這是多麼可鄙、可恥又復可悲的事!這樁洗錢案,陳水扁肥了自己,羞辱了台灣,癱瘓了檢調;葉盛茂則是他的鷹犬、共犯,更是全體司法人員的叛徒。

對於葉盛茂的知法犯法,法務部絕不能稍假寬貸。葉盛茂吃了案子,也吃掉七個月黃金偵辦時機;檢調必須合力將洗錢案辦出個結果來,才能共同洗刷這個司法界空前的奇恥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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