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最近的一次返家度週末,母女倆臨時起意,到一家義大利餐館Maggiano嚐新,上菜前天南地北閑聊,除了問她畢業後打算,當媽的,當然更關心她的「交友」問題。女兒輕描淡寫地說,反正再幾個月就畢業,不想在這短短三個月談感情,耽誤前途。突然女兒話鋒一轉問道,「媽咪,妳怎麼看婚前守貞?」
我和女兒們一向無話不談,從時事到時裝,從音樂到宗教,從選課到生涯規劃,一向百無禁忌!(體育例外,這得找她爸聊),在大多數華人移民家庭被視為高度敏感的「談戀愛」,在咱家也是「能討論」項目(核不核准再說)。
老二16歳情竇初開已經算早,老三更是剛滿14歲就「君子好逑」,來申請Permit時,還沒到老爸那一關,就被我和姐姐們打了回票,尤其是二姐一句「拜託!妳有點眼光好嗎?」比老爸老媽長篇大論都有效。
老大則一心以「全A」為努力目標,心無旁鶩,大三都唸完了還不見風吹草動,男朋友沒個影兒,猛地丟出「婚前守貞」這個棘手話題,倒是令我驚訝。
在東西兩種文化下成長的ABC,很難不受情慾當道的影視洗腦,電影電視裏「慾」女「慾」男們一個睡過一個,「婚前守貞」在新一代的年輕人腦袋裏,早已是食古不化的老祖母觀念,在情慾關係複雜婚姻價值不再被高舉的這個世代,和子女談「婚前守貞」價值與正當性,更是艱鉅無比的挑戰。
觀念算是很民主開通的蜂鳥,對於女兒們的主動詢問,一向是「我說我的,接不接受在你」,讓女兒學會在蒐集整合意見後自己拿主意。婚前該不該有性關係,我的回答直接了當:「不該!」(注意ㄛ,不是「不可以」!)。不該的理由是--「我覺得妳的人生伴侶應該值得擁有一個最好的妳」(Your future spouse deserves the BEST of YOU!)
老大不比老二,老二上教會多年,有主住在心裏,聖經上對男女關係對婚姻的教導,有明確的方向指引,我並不擔心;老大不然,天性不愛強迫人的我,對老大的信仰歸屬始終「心有餘而力不足」。正巧最近讀到Trish Ryan的「他愛我?他不愛我?」(He Loves Me, He Loves Me Not?),拿出作者跌跌撞撞終於尋得人生伴侶的領悟與老大分享。
30多歲的女律師Ryan和大多數的現代年輕人一樣,從大學時期交過幾個男朋友(都有固定性關係),也有過一段短暫而可怕的婚姻,每次分手都是痛徹心扉,履敗履戰的Ryan曾試圖從易經、星相、靈異、meditation尋求問題的解套,卻始終找不到答案,當然,等待的Mr. Right也沒出現,直到她在一對教會夫妻引領下,參加細胞小組,領會者一席話讓她茅塞頓開。
在聖經裏,性,是神所創造、送給人的一份佳美禮物,但唯有在婚姻裏的男女一體結合,才會受到神的祝福。這個領會者把男女之間的「性」比喻為「膠水」,一男一女兩張白紙因為「性」而黏合成為一張,照上帝的規劃,兩人進入婚姻成為新人,一起在這張全新白紙書畫一生。
現實社會不然,兩張白紙多在進入婚姻關係前就黏在一起,情慾牌(Lust)膠水偷工減料,沒添加「尊重」、「承諾」、「真愛」三種重要原料,畢竟不牢靠,沒多久,劣質膠乾裂,這張紙要分也分不開,真的猛力一撕,兩張紙都受傷慘重不說,還緊緊黏住ex的一部分;通常是,不再純潔且殘破的這張紙带著甩不開的ex歷史,會再黏上另一個他(她),一起往下沉淪。
妳或你,可以選情慾牌膠水,但可別在歷經滄桑後還抱怨-----
Why can't I find my Mr. Right for life?
- 8樓. 植物(晴晴--好可怕)2011/06/29 22:18身子屬於另一半的
「我說我的,你聽你的」這是我對孩子的民主、尊重教育,希望訓練他們有分析判斷「資訊」的能力。和甜水窩的主人是不謀而合的。
至於婚前守貞,不論男女,我也認為不該有性行為。沒錯要把最完美的我獻給終身伴侶。不然,最後當你遇到真愛而結婚時,你會為以前與男女輕浮的性行為而深感愧疚。
至於婚後,一樣不該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我雖非基督徒,但很喜歡哥林多前書七章四節「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 7樓. 大海(穿新衣)2010/07/20 13:51"學校"與"教會"分離
我知道.
美國的"學校"與"教會"分離. 堅持不影響學童任何"價值觀"的發展.
這本意是好的. 因為價值觀是個人主觀信仰.
但是"性愛"代表的意義可以是科學的, 不是宗教的.
可惜這"科學"尚未發展完全, 所以就不教了!
( 目前只教說, 性愛會懷孕, 會染病. 沒有教說, 在性愛裡, 妳們溶為一體, 如果將來分開, 必產生心靈分離的痛苦.)
性教育,科學的或是倫理的,都靠不了學校,能靠的,只有家教!!!
甜水窩蜂鳥 於 2010/07/22 19:57回覆 - 6樓. 大海(穿新衣)2010/07/19 23:00好文章, 好觀念
真應該列入初中高中的必修教材
教材,行不通的!
價值觀建構在信仰之上,common ground不同,很難從心改變,重新做人.
Freedom of expression,在自由民主體系下,百家爭鳴,各有所「信」,我能做的~ 只是分享.
甜水窩蜂鳥 於 2010/07/20 01:32回覆 - 5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0/07/19 22:32膠水與白紙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譬喻,很棒的分享。謝謝蜂鳥。在這個情欲氾濫的影視環境下,愛的真諦的確已經被誤解,感謝主,還有這麼多人衛護真正的愛情不遺餘力,真是可喜。
- 4樓. 新天新地2009/06/17 13:36好文章
能看到記者的文章真是賺到了!
我的二子在小學時,我這"開明"的媽,就對性曉以大義
我也認為尊重自己的身體,是不分性別
在他們更小的時候,我常把一句話掛在嘴邊,就是"對女生要溫柔"
(曾經為了生不出女兒.....遺憾許久!)
他們現在已經上中學,我也不再說那句口頭蟬"對女生要溫柔"
因為北美的女孩是很有主張
普遍是與台灣有別的!
- 3樓. 螞蟻2009/06/12 23:05我媽說
不該
不可以
不准
不行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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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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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沙漠之花2009/06/11 18:02不該!
我喜歡這個直接了當的回答。
- 1樓. sunism2009/06/11 01:23王爾德: 不可兒戲
其實我覺得婚姻這碼事的不確定因素太多, 很多是不能因著人而必須因著神的
正因為人的力量太渺小, 需要親友,眾人,屬天的....度過一個一個難關與試煉, 所以當事人更不該兒戲
以上的道理太大,我不覺得小孩聽得進去(如果我回到同年齡,在現在這樣的社會價值下, 也未必聽得進去)
我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
很多人以為現在的醫療很發達, 甚麼病都醫得好, 其實未必, 許多"古老"的疾病, 包括梅毒,泡疹,... 因個人的遺傳體質與不當療程, 未必是可以斷根的
我在外島當兵時, 一位很好的同僚, 學經歷都不錯, 人也隨和沒脾氣
正因為隨和沒脾氣, 返台休假跟著朋友狂歡,只一次,就那麼一次, 成了他的終身遺憾
此後他不敢交女朋友,遑論婚姻.....N年後在痛苦的療程後算是"治癒"了, 但留下了永遠的印記-----他的血液檢驗,永遠有一項是"陽性"的
當我們快樂去捐血時, 我看到他臉上一閃即逝的深沉痛苦...
那就是我所說的"ex的一部份",身體的或是情感上的甩不掉的"垃圾"
甜水窩蜂鳥 於 2009/06/12 00:43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