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要訣
2012/06/26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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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要訣>
前言:書此治政要訣,稟陳主政者。
一. 為政居官,當以知民之欲,察民之情。「蒞民止至善」為旨。
不獨以清廉自詡為滿。
二. 「誠意」,不是表面,乃力行之事也。
三. 「民胞物與,悲天憫人」之志量,須付之行動,方能成就功業,
不負百姓所託。
四. 「正確政令」首重溝通宣導。後斟酌輿情調整修定,勿本末倒置。
五. 「賢才得用」。不得用,國政恐憂如山沉,愁如海深。
國是,不應恃一二人之決策。
六. 不得民心,非數奇。應「身自檢討」,茍不能切己發覺,
即神仙之境,果「知行不并」,一切惘然。
七. 國運久長,恃「全體百姓之同心」。
註記:1.數奇,意謂「命運不佳」之意。「奇」音同「基」。
2.七,是《聖經》中重要的數字。代表「圓滿、完全及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