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次大戰後,中華民國海軍由於身處戰勝國,因此擁有分配軸心國戰利艦的權力;但是在客觀條件不足的情況下(海軍人員不足、中國國內尚未建立近代艦艇維修及補給能力),同盟國僅提供驅逐艦等級的船隻給予中華民國抽籤。1947年起,中華民國海軍先後接收數艘日本戰利艦,這批日製驅逐艦在改名後艦名上皆有「陽」字,故稱「陽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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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字號軍艦是中華民國海軍於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取的驅逐艦的級別通稱,因為每艘驅逐艦的艦名當中都會有一個「陽」字。最早使用這種通稱的軍艦是來自於接收前大日本帝國海軍的驅逐艦,於1948年10月18日,國防部修訂海軍艦艇命名原則,明訂驅逐艦以陽字縣名命名。1962年9月再次修頒海軍艦艇船舶命名原則,驅逐艦以我國尾字為陽之縣市命名。在此之後的驅逐艦都是來自於美國在二次大戰時期下水的各類驅逐艦,有些艦艇不僅僅參加過太平洋戰爭,甚至還有因戰事受損後修復。部分陽字號亦參加過韓戰、越戰。最後一艘二次大戰時期的陽字號飛彈驅逐艦瀋陽艦已於2005年11月26日舉辦除役典禮,其除役令正式生效日期實為2006年1月1日。
陽字號驅逐艦為1954年底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後,美國評估國府需求防衛戰力後採軍援方式贈送的二次大戰時期驅逐艦;以及1971年中共與美國交好後逐步撤出駐臺美軍,為了保持必須反潛戰力,以商售或是軍援提供越戰期間美軍退役的現代化二戰驅逐艦。在1970年代,中華民國以接近廢鐵價格(每艘價格約美金10萬元)自美國購買了大量的退役驅逐艦,並在美國各造船廠中以2~3艘拼裝成一艘可用軍艦的方式返國服役。這批自美國服役的37艘驅逐艦成為一支陣容壯大的陽字號艦隊。也是這批「陽字艦」扛起20世紀末期台海安全的重任。
陽字級驅逐艦服役至民國68年時,服役時間達30餘年,艦體鋼板與輪機部件已呈老化,在無法立即獲得新式船艦替換下,為延長服役壽命10至15年,決意進行復陽] 於民國68年8月起,以8個會計年度共為18艘陽字級艦延壽,每艘配合大修或戰鬥系統更新工程並行實施。分別為洛陽、漢陽、南陽、安陽、慶陽、富陽、貴陽、遼陽、 昆陽、岳陽、華陽、衡陽、惠陽、綏陽、萊陽、建陽、當陽、雲陽]。全案實際至民國75年底止。 原本民國76年預定為開陽進行工程,執行前夕奉參謀本部令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