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僱傭兵是一種特殊的兵種,是一人利益而參加一場武裝衝突的人。僱傭兵參戰的目的只是為了金錢獎勵,只要對方出價夠高,他可以受僱於任何人。僱傭兵參戰並非為了意識形態或政治信仰、愛國主義或是道德原則。
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四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給出了最廣為接受的僱傭兵定義,雖然美國等一些國家並不認同這一定義。條約規定:
第四十七條 外國僱傭兵回復
- 一、外國僱傭兵不應享有作為戰鬥員或成為戰俘的權利。
- 二、外國僱傭兵是具有下列情況的任何人:
- (一)在當地或外國特別徵募以便在武裝衝突中作戰;
- (二)事實上直接參加敵對行動;
- (三)主要以獲得私利的願望為參加敵對行動的動機,並在事實上衝突一方允諾給予遠超過對該方武裝部隊內具有類似等級和職責的戰鬥員所允諾或付給的物質報償;
- (四)既不是衝突一方的國民,又不是衝突一方所控制的領土的居民;
- (五)不是衝突一方武裝部隊的人員;而且
- (六)不是非衝突一方的國家所派遣作為其武裝部隊人員執行官方職務的人。
根據日內瓦公約,一個戰鬥員必須滿足一至六條中的所有條件,才能被定義為僱傭軍。
A mercenary] is a person who takes part in an armed conflict who is not a national or a party to the conflict and is "motivated to take part in the hostilities by the desire for private gain."

他們名義上是保安,裝備卻比美國正規軍還精良;他們同時為佔領軍和被佔領者服務,因為他們的目標只是金錢;國防部、軍營、政要私邸、使館、油田、小巷……他們出沒在伊拉克的任何一個角落,卻不必對任何人做出解釋,他們就是活躍在伊拉克的外國雇傭軍。這些以平民之名,在最危險的地區執行戰爭任務的“職業戰爭工具”,才是伊阿富汗與拉克戰場的主角。
The Anti-Pinkerton Act of 1893 (5 U.S.C. § 3108) forbade the U.S. government from using Pinkerton National Detective Agency employees, or similar private police companies. In 1977, the United States Fif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interpreted this statute as forbidding the U.S. government's employing companies offering mercenary, quasi-military forces for hire. United States ex rel. Weinberger v. Equifax, 557 F.2d 456, 462 (5th Cir. 1977), cert. denied, 434 U.S. 1035 (1978). There is a disagreement over whether or not this proscription is limited to the use of such forces as strikebreakers, because it is stated thus:
The purpose of the Act and the legislative history reveal that an organization was "similar" to the Pinkerton Detective Agency only if it offered for hire mercenary, quasi-military forces as strikebreakers and armed guards. It had the secondary effect of deterring any other organization from providing such services lest it be branded a "similar organization." The legislative history supports this view and no other.
黑水公司 美國政府的編外特種部隊美國公開稱在伊拉克與阿富汗戰爭中投入了十多萬軍隊,但實際上使用的人力遠不止這個數字,因為美軍把許多軍事任務都承包給了私人公司——美國黑水保安諮詢公司。
黑水公司是由美國海軍特種部隊“海豹突擊隊”的幾名退役軍人組建的,1998年開始 營業。公司總裁加雷·傑克遜在海軍幹了23年,訓練主管吉姆·西拉沃斯基在海軍幹了22年。現在,該公司的訓練中心已成為美國最大的私人保安人員訓練中心,在那裡受過訓練的有5萬多人。公司也已成為涵蓋訓練中心、靶場、警犬訓練、空中警衛、安全顧問等5個子公司的大保安公司,客戶包括美國國防部、國務院、運輸部、聯邦執法部門、跨國公司和外國政府等。
黑水公司隱藏在北卡羅來納州東北部一片松林裡,占地7000英畝,外面很難發現。裡面是各種訓練場地,如射擊場、模擬扣押人質的樓房、武裝分子佔領的地堡等。其設備非常先進,美國海軍兩栖部隊常在這裡訓練。 黑水公司專門雇退役的軍人和員警,也招收志願的平民。他們大多三四十歲,經驗豐富,身體又好。經過專門訓練,他們成為高級武裝保安人員。這種工作收入很高,每天工資有幾百美元,高的有上千美元。有的人一個月就能掙以前一年掙的錢。為了從現役部隊中挖掘人才,黑水公司不惜出年薪十幾萬的高工資,拉一些特種部隊的教官和高級軍官加入。
有關傳聞黑水公司成員在阿富汗的的代號"阿富汗雪豹1號行動"澈底失敗均已否認?
所以他們在2009年8月初執行"阿富汗雪豹1號行動是以打擊瓦罕走廊的塔利班恐怖份子為藉口,實際是替美國政府製造國際事件,好逼迫中國政府開放瓦罕走廊的陰謀?
誰知人算不如天算"阿富汗雪豹1號行動"早已曝光,也許是故意計畫如此,好向委託人,申請更多的結案獎金,根據當年參與的某位僱傭兵人士證實,日領薪資1000美元,超時津貼另計,勝利成功返回基地者另外獲得10萬美元獎金,負傷者依據情況給予醫療補貼,戰死者只能領取議約中支付條款,至於被俘虜者BW不予以營救也就是說美國軍方與政府以及BW公司都予以否認因為不存在.?? 因為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天經地義 ??
聽說在此次的突擊行動中有多數亞裔人士較多為菲律賓人參與亦有少數美籍華人更經證實有1位台灣人僱傭兵 C.H.Tsai 人士參加戰鬥不幸的是負傷左下肢受到槍擊未能有效爭取醫療外科手術時間取出子彈傷及神經導致左下肢癱瘓形同殘障只好退役返鄉回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