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年6月13日
經文:以西結書23章
默想:上帝向我說了甚麼?
1. 這實在是很難讀的一章,描述的淫亂、淫行,讓人頭大,讀不下去。上帝為什麼要這樣表達呢?祂為什麼要用人肉體上的「淫」來描繪人信仰上的「不忠」?
信仰,到底是甚麼?
人整個生命的投入,人和神之間的生命流通,水乳交融?
所以信「怎樣」的一位神,人也將成為「怎樣」的一個人。
基督教的神沒有形象,基督徒的生命因此就成了神的形象的見證者。
撒瑪利亞和耶路撒冷的罪,就是淫亂之罪(結23:37、38、39),拜怎樣的神,就有怎樣的行為,「手中有殺人的血……殺了兒女獻與偶像」,上帝清楚地宣告說:這些行為是「因你忘記我,將我丟在背後」,上帝說:「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結23:35),「人必照著你們的淫行報應你們,你們要擔當拜偶像的罪,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結23:49)
上帝,是全人類真正的「主」,祂必施行審判,不以有罪為無罪。
2. 我有時忘記上帝是主,聽信專家,不相信上帝僕人發出的警告。
我需要更多的「知道」上帝並真實順服祂。
3. 我有忘記上帝的罪。
4. 上帝的應許是:「我必使淫行從境內止息」(結23:48)。
5. 我要有認真學習認識上帝的態度,因為忘記祂真的很可怕(結23:35)。
6. 我要遵守的命令是「叫一切婦人都受警戒,不效法你們的淫行。」(結23:48)。
7. 我要效學的榜樣唯獨上帝,但要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記取教訓(結23:35、49)。
回應:我要怎麼做?
1. 天父,對不起,我不該有時忘了您。
2. 謝謝您賜下舊約,雖然有極大可能會誤解您,您仍大膽地賜給我們,相信專心尋求您旨意的人必能明白。
3. 我請求您保守我不發生信仰上的淫亂。
4. 我愛您!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