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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
2015/04/23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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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即完全而決絕地放棄每一個與上帝的旨意不符的天然傾向。關於“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見加2:20注釋;參羅6:2-16注釋。關於“肉體”見13,17,19節注釋。

  基督徒與不聖潔的天然傾向以及食欲和情欲作鬥爭,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是作出主動、堅決而不可改變的決定,把自己的心和意志降服於基督,好讓祂來清除你生活中每一錯誤的傾向。

    這個決定要每天得到加強,因為每天會出現新的試探,人也可能有不完全的地方。只有這樣,基督徒才能實行經上的吩咐,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見羅12:1注釋)。

    上帝接納人出於自願的這個決定,並實施上天改變人生命的工作(羅12:2),使它變得像基督。這就是成聖的過程,以便“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

    關於基督徒在這個過程中的地位,見太5:48注釋。在這個階段,基督徒還可能犯錯(見《青》11),但不是故意的。不過只要他親近基督、真心悔改(來4:15,16;約一2:1),重申他原來忠誠的誓約,他還是被承認為上帝的兒子,有權利穿基督公義的衣袍(見太22:1-14注釋)。

    當我們試圖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靠上帝的能力去與罪惡作戰時,或當我們沒有與上帝配合時(見腓2:12,13),我們可能會因失敗而灰心。我們還有可能因目前的成就而自滿起來,用周圍人的進步來衡量我們自己的進步。

    所以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是一場在今生無法停止的戰鬥。但基督徒可以靠著耶穌基督不斷地取得勝利,一有跌倒,就馬上站起來(見羅7:25-8:4;約壹5:4注釋)。

  情。或“情欲”。

  欲。見第16節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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