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被孫中山先生召回,要他共同參與「第二次革命」--護法討袁,事敗後他出亡法國,並入里昂大學攻讀社會學。
1915年12月袁世凱稱帝,汪精衛再度應召回國參與「第三次革命」,袁世凱有意籠絡,然被他斷然拒絕。
1925年2月中山先生病危,執筆起草總理遺囑,總理一字未改。
1927年2月,因蔣介石掌權,北伐後,其獨裁作風大為黨人不滿,汪精衛再度應邀返國,就任武漢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反對蔣的排共政策。同年4月12日,蔣發動「四一二事件」〈清黨〉,對無武裝的共產黨員進行「肉體消滅」,汪給予痛斥。不久,蔣在南京成立新政府與武漢對峙,即所謂的「寧漢分裂」。同年6月5日,共產國際派人給中共中央發出「五月緊急指示」,要求:「改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凡有舊思想的一律驅逐,由各界工農代表取而代之」,引起了汪的强烈不滿,中共隨即發表宣言退出國民黨。此時汪即刻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在國民政府和軍中任職的共產黨黨員必須申明脫離共產黨,否則停職。同年
以上可見汪精衛由過去的聯俄容共轉為武力分共、反共,無非都是為了中國。當時的聯俄容共,並非愛俄親共。那時的反共,是因建國的理念本不相同,與對中
1933年3月,汪又應蔣介石之請,回國共同抗日〈主行政〉,但汪環顧情勢,日、我軍力懸殊,在獲蔣的支持下〈蔣主軍事〉,展開對日和平交涉,隨後有何應欽同日軍岡村寧次共同簽訂的「塘沽協定」,自然是在屈膝求和之下的條款,就此引發了全國對汪、何兩人首度稱呼「賣國賊」的怒吼。
1937年1月,汪再度回國,不過又旋赴越南河內。
1938年6月武漢、廣州相繼淪陷,國民政府退守重慶。汪精衛發出公開信質疑抗日派。
(筆者按:旅日史學家林思雲先生的資料抄錄有關章節以明其志,他說:「抗日派是不說老實話、不負責任。」和呢,是會吃虧的,老實地承認吃虧,並且求於吃虧之後,能有所抵償。戰呢,是會打敗仗的,老實地承認打敗仗,打了再敗,敗個不己,打個不己,終於打出一個由亡而存的局面來」。又說:「抗戰一個是丟,一個是燒;丟不了、也燒不焦的地方,都給了共產黨遊擊隊。抗戰只有一條路:亡國。此外還有一『和』的道路,我們應該拿出抗戰的决心和勇氣來講和。」)
今則試問「局外人」,這分明是同為愛國,路線不同,何來忠奸之分?而汪兆銘的犧牲奉獻,自始至終又有誰能與之倫比?汪精衛是個大漢奸,是國民黨右派給他的政治定位;也是共產黨因他曾經在1927年8月的「武力分共」,不同理念的宿仇,你〈國民政府〉說他是漢奸,那就漢奸吧!
筆者願再提以下兩則摘錄,以供澄清忠奸之說:
一、
二、據報導,中共建國初期,宋慶齡、何香凝與周恩來曾找到毛澤東為
試想:若真認為
今天的歷史家們應還原事實的真相!政治家們何不卸去前朝恩怨,憑良心說句公道話,還給汪精衛該有的歷史定位。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2樓. 泥土‧‧‧郭譽孚2012/03/09 09:33是時候了‧.‧‧
是時候了
根據史實,兩岸都應該把這段歷史攤開來了‧‧‧
此抄一段當年同盟會中汪精衛與胡漢民刺殺攝政王的往事
「我們由當年〈1910〉他決然的「慷慨歌燕市,從容赴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孤絕的「啣石成痴絕,滄波萬里愁;高飛終不倦,羞逐海鷗浮。」及其「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青磷光不滅,夜夜照高台。」的懷抱,聯繫到當年他和胡漢民爭取出任彈炸清廷重臣的任務(同歸於盡)時,以「海外奔走為效甚微,不有劇烈舉動何以振起人心?弟又不長於軍事,既決志犧牲,只有唯所自擇。」[1]的自薦決行語,我們已可見國民黨徒眾當年「雖千萬人吾其往矣」的決絕悲劇成分的情操;至於,汪氏在該震撼海內外行動的近三十年後〈1939〉的國族困局裡,卻將自己置於「投敵」、「漢奸」,隨時可能被同胞暗殺之地位,對應於當年以「革命黨人只有二途:或為薪,或為釜,薪投於爨,火光熊然,俄頃灰燼;而釜則儘受煎熬,其苦愈甚。二者作用不同,其成飯以供眾生之飽食則一。」 而以「我今為薪,兄當為釜」的血書赴義的胸襟,則更簡直是延續中華文化「趙氏孤兒」故事裡,統攝捨命、捨名的「自我成就」之道,那豈非另一種他人不可效法而足以輝耀百代的偉大情操。」
請參考
泥土敬白
汪精衛
1、有無派和平軍隨日軍去南洋打仗的事?
2、對京滬杭敵前的情報人員是否有掩護的事實?
3、是否有曾承日本威脅,他不從的事實?
4、蔣、毛爭著獨佔抗日之功,判 汪漢奸罪是可恥的。
5、兩岸史家應給汪精衛一個公道。
烈日春風 於 2012/03/10 12:17回覆 - 1樓. 航迷老叟2010/04/29 10:50輿論所造成
我的看法是以當時那個時代,在那種芬圍下,汪精衛是位才子,輿論幾乎一面倒的批評他的賣國行為,這種情況套句現代的話是言論自由,但從另一角度看也說對〈汪〉不公平。
那時的輿論所造成的影響,是很重大而普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