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艾嘉,也許可以號稱是最出位的女人--從叛逆少女到金馬影后,從未婚媽媽到兩次婚姻,
從名演員到大導演 … … 她,似乎天生帶著光環,舉手股足間都在製造新聞,賺著人氣。
然而,一夜之間,她就變了,開始隨遇而安,變得平易近人,懂得了享受無處不在的快樂﹔
更重要的,明白了做普通人的樂趣 ……
一切的一切,都從她的愛子被綁架開始。
張艾嘉在綁架案結案之後,面對媒體有這樣一番話:"一直以為最重要的是盛名,
時時處處想保持常青,不管是婚姻還是兒子,都當作了自身招牌的一點金漆,
從未將自己從高處放下,好好審視一下生活。
直到兒子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方才明了最珍貴的財富並非那個熠熠的金字招牌。
結果從相夫到教子處處一敗塗地。 "
我是一個咬著金鑰匙出生的孩子:外祖父曾任台灣高官,父親是空軍軍官,
母親是台灣著名的大美人。出生不久,我就跟著母親去美國定居接受教育。
16歲那年,我不再樂意讀書,覺得娛樂圈五彩繽紛,便回到台灣一腳踏了進去。
21歲,便成為了金馬獎最佳女配角,隨後又兩次榮獲金馬獎最佳女主角。
別人追逐一輩子而不可得的東西,對我而言,手到擒來的順理成章。
在鮮花和掌聲中,我也越來越喜歡這種被眾人追捧的感覺。
我告訴自己,來這世上走一遭,一定要盡情享受最榮耀最輝煌的一切。
那時年少輕狂,覺得能配上自己的男人,似乎只有名聲赫赫的音樂教父羅大佑了。
與羅大佑交往,純粹是為了拉風,為了讓人羨慕,卻沒有過任何長久發展、終生廝守的念頭。
那時的我,的確充滿魅力,漂亮、成功 …… 男人心目中完美愛人必須具備的條件我幾乎全部都有。
羅大佑也不例外,在我與他的初戀女友之間,他最終選擇了我。
我覺得這是意料之中的,任何一個男人都應該毫不猶豫地選我。
然後,我與羅大佑風光無限地同入同出,盡情地享受被所有男人凝視、被所有女人嫉妒的快感。
我與羅大佑的戀情不像是感情,更像一件璀璨奪目的首飾。
可是,一個女人,自然不能只有一件首飾吧?
於是,影壇帥哥、商界精英、政壇要人 …… 隔三岔五就隨著他們一起接受眾人矚目。
忘記了自己還有個男友叫羅大佑,不記得上次見他是什麼時候,遺忘了他的生日是幾月幾號,
甚至,會挽著別的男友在公眾場合與他不期而遇,沖著一臉尷尬的他嫣然一笑,
似乎,他只是一個一面之交的普通朋友。
可是,羅大佑是個傳統的熱血男子,腦子里根深蒂固的是夫妻恩愛,
苦也甜、相看兩不厭的思想。對于我的遊戲人間,他無所適從。
可他真的喜歡我,於是他提出要娶我。結婚對我而言似乎遙不可及,
我沒有把自己交給任何男人的計劃。可是,羅大佑真心實意想要娶我,他的確是想與我廝守,
好好照顧我的。不知道是因為心軟,還是覺得與羅大佑的聯姻堪稱更閃爍的招牌,
我答應了他的求婚。
我們的婚禮自然轟轟烈烈。羅大佑不是個張揚的人,可是我喜歡鋪張奢華的感覺,
於是,他給我訂制了法國最新款的婚紗,連裙腳都綴滿了璀璨的鑽石,
婚禮就像一個女王的加冕儀式,我還戴上了鑽石王冠。
我就是要讓所有的男人失落,讓所有的女人嫉妒。
大家都說新娘應該矜持,可我的一言一行都囂張,我肆無忌憚地笑,和熟識的來賓開著玩笑,
舉著一杯香檳風一樣地穿來踱去show著自己的滿身寶石。
可憐的新郎一直在到處找我。婚禮還沒開始,他已經大汗淋灕了。
最後總算禮畢,可在來賓散去以後,我倆在洞房花燭的甜蜜纏綿前,
先開始了婚後的第一次"談判":他希望我退出娛樂圈,安心在家早日為人母,
然後相夫教子,做個新時代的傳統女性﹔
我嗤之以鼻,反問他一年掙的錢是不是比我多,告訴他我一不會放棄事業,二不會那麼早當媽媽。
談到最後僵住了,他很艱難地從嘴巴裡擠出一句話:"你到底是不是個女人?"
我跳起來大罵他混蛋,摔碎了洞房裡鎮風水的鏡子,
在凌晨3 點穿著一身婚紗沖出門找了家陌 生小酒吧開始放縱。
第二天早上,當羅大佑找到醉醺醺的我時,他都快哭了,像哄孩子一樣把我哄回家後,
他再也不敢跟我有任何衝突。不過,只要出席什麼大型典禮,我會很淑女地穿上禮服,
賢淑地挽著他的手準點出現,讓所有人都知道我們多麼恩愛、多麼默契--羅大佑是我老公,
我有面子!典禮終了,興之所至,我會轉眼消失,穿著晚禮服出現在地下音樂吧,
留他一人心急如焚地到處尋找。
有時,我會心軟,于是在家乖乖做幾天乖老婆。
一開始,他異想天開以為我懂事了、轉性了,眉開眼笑地在家陪我,
可乖不了幾天,我就會故伎重施地打回原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