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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夠好
2005/12/18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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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在一段戀情結束之後,聽見分手的人們,憂傷地說著戀情走到
盡頭的理由。
個性迥異,不適合再相處下去;溝通出了差錯,聽不懂彼此心裡
的聲音;第三者走入兩人世界,無法與他人共享自己的愛情;時間造
成隔閡,距離成了問題…。
分手的理由,很多。
總會有這麼一群人,對著自己的戀情做了以下的歸因:一定是我
不夠好,所以他/她才會離開我。
那麼,「好」的定義是什麼?又要到多好,才算夠好了呢?這實
在是一個再抽象不過的形容,同時也是極為主觀的認定。「好」的程
度,是無法用任何度量衡量出的啊!你認為的好,跟我認為的好,也
不盡相同。
有人說,其實這很簡單的。沒能好到讓對方愛上自己,或對彼此
的戀情堅定不移,就是不夠好。
嗯,那麼是誰不夠好呢?自己嗎?還是對方?等到自己變好的那
一天,是不是就能心想事成地讓對方愛上自己,讓他/她不離開自己
呢?
愛情,不像數學,有一個等號能夠平衡兩端的算式。愛情,也不
能夠計算投資報酬率,因為並不是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同等的回饋。
愛與不愛,和夠不夠好,並沒有絕對的關係。愛了,不代表夠好;
同樣的,不愛了,也不代表不夠好。
就像餐後的甜點,咖啡與果汁。我喜歡喝咖啡,所以我選擇咖啡。
那並不代表咖啡一定比果汁好喝,果汁一定比咖啡遜色。那只代表我
喜歡喝咖啡而已。
愛了,表示你愛上的那個人,剛好也愛上你。不愛了,表示兩個
人並不合適。如此而已。
就是這麼簡單啊,為什麼要把它們之間的關係複雜化呢?更糟糕
的是,還歸因為自己不夠好,打擊自己的信心,讓自己更加傷心,一
點也不聰明!記住一句話,那不是你/妳的錯。
一個人的天空,依舊可以陽光燦爛,美好如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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