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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給你
2010/07/12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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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給你

 

 

有一些人改不了「天性」,

什麼都要,也不管吞得下吞不下!

 

 

有些人就喜歡給,

什麼都給,給了,自己又去學新的。

開啟另一個「刻骨銘心」的故事!

 

 

不過,喜歡給的人,

並不會喜歡「被搶」、「被騙」、「算計」

雖然一樣是給!

 

 

本來,要給就要給最好的,最完整的,

但是因為「被搶」

所以沒能給最好的!

是因為這樣不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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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Orchis.小捲3隻
2010/07/13 08:40
若不懂尊重,人類只是沐而冠之的猴子。

「被搶」和「給」的差別在於「被迫與主動」的主權不同,而不在於給的完不完整。

誰說妳可以隨意地從別人的口袋裡拿東西呢?

誰說妳可以任意地從別人的喉嚨裡挖食物呢?

誰說妳可以利用別人的善心而自以為文化高呢?

誰說妳可以不擇手段以達目的而稱之為權謀呢?

文明與野蠻的差異並不在學歷高低之分別;也不在衣著、食物之精巧與否;也不是會說英語的人就比較文明,說台語的人就沒文化。


您分析得真好

只是我想說的不是主動被動

更不是甘願不甘願

而是我氣自己

給得不完整

如此而已

感恩指教唷

大美生菜2010/07/15 10:58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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