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終於給總統濫權,找到了法律依據。
法官依據憲法判決陳水扁無罪,理由是金融機關合併並非憲法列舉的總統職權。
阿扁當總統,如果守本分,就應只做憲法規定總統職權之內的事。
結果阿扁利用併購案向國泰、元大兩家金控要錢,拿了錢,還匯到國外。
就是因為做了非憲法列舉應屬總統職權的事,
才被依貪污罪起訴。
結果法官卻說,這兩者無對價關係,所以無罪。
以後總統可神了,
憲法規定他可以做的事,可以公開做;
憲法沒規定他可以做的事,可以私下做。
如被認為濫權或貪瀆,
祭出憲法,只要不屬職權內的行為,都不會有對價關係,有如金鐘罩鐵布衫,當然不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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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樓.2010/11/06 12:38這就是人生
............政治人生
戲還還演完,請大家繼續耐心看下去
阿扁的戲大概在演個30-40年應該就會演完了
不想看這種片的人請自行轉台
- 11樓. 北京大爺2010/11/06 12:28很好啊
以為剛淡出人們視線的人物,再一次引起了全台灣的關注。呵呵,阿扁真的很聰明,先是尿血,後是無罪。
閑雲野鶴,壺說酒道。 - 10樓. crazywoman2010/11/06 08:40阿扁有無犯罪,跟憲法有何關係?
大有關係
1. 刑法貪污規定是 違背職務
違背職務當然可以擴大解釋
但以往的判決解釋都是依行政法規定
不然立法委員立刻少一半
只要貪污扁的職務規定沒有這項 就不算貪污
很鳥 但這就是依法判決的精神 大部份法官都是這樣判
2. 那接下來就是看總統的法定職務為何 所以關係很大
很不爽是不是
請上街頭推動 非依職務貪污罪
不要只在網路上自爽
看到綠的就睜眼 看到藍的就閉眼
- 9樓. crazywoman2010/11/06 08:31依法判決就夠了嗎
以往的貪污判決都是依是否屬於該事項是否屬於貪污者的職務而定
只要非屬貪污者的職權 縱然貪污者有實質干預的能力 仍然是獲判無罪
國民黨時代的很多貪官都是這樣判
當時倒是很少聽到有人說司法已死
只是沒想到綠色總統也會這樣做 然後還被抓到
周法官只是依照以往大多數的判決去判
錯的是法律偏離實務(非該職務但能影響該職務的情形太多了)
立法委員該做的不是叫囂 而是趕快去修法
為什麼立法委員不去修法?
因為做這種事最多的就是他們
- 8樓. cl32010/11/06 02:32司法已死
這就是我們的司法制度
就算判決和老百姓落差太大
你也莫可奈何
- 7樓.2010/11/06 00:53這判決就是馬政府要的
很多人以為這是綠法官的判決﹐錯﹗
這判決就是馬政府要的
一方面這些金控銀行也是國民黨的金主
二方面如果判有罪﹐這表示之前的銀行合併是非法的﹐必須分拆﹐那這些金控銀行股票會立刻跌成水餃股﹐存戶大搬家﹐金控老闆趁三審定讞前掏空﹐所引起的國內型金融風暴﹐不是無能馬政府所能處理的 - 6樓. 你看你看蔡十捌的不要臉2010/11/06 00:33就是說謊--詭異
陳致中的手機 與 嫖妓男的手機 與 周占春的判決 .........詭異

- 5樓. 啥啊?2010/11/05 22:08其實這個案子已經被馬英囧的姑息徹底毀了
法官不是白痴。牠們花了很多時間苦讀才得到自己的肥缺,不會為社會正義犧牲。
有人講二審、三審都是屁。沒有一個法官敢斬釘截鐵判下去給社會一個正義。我預言這個案子最後就是一直上訴,一直更審,一直發回,一直模糊焦點。因為法官知道馬英囧不會挺正義,以後的總統更不會。
十幾、二十年後,這個案子就會變成下一個「張韻淑」、「陸正」、「蘇建和」,2185 就算不放出來,也會被自命進步的左派「平反」,而整個 2185 犯罪集團都會活得好好的,繼續享受犯罪所得。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4樓. HHWU2010/11/05 21:43法官也該有淘汰機制
各行業都應該要有淘汰機制,特別是像一些沒有是非的法官,一些收錢改判的...只能說在台灣還有一群"陳水扁"們,大概還需要花一些時間才有機會把這些人清除.
- 3樓.2010/11/05 21:42我先預寫啦 ....各位看倌等著看最近綠營或是網軍反應是否與小弟預言相符 .......
- 國民黨賳賍阿扁入獄啦 , 你看法官都判無罪
- 法官公正不畏強權啦 (不再提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了)
- 法官都證明二次金改是政策不是貪污啦 ( 這下財團錢給的可理直氣壯了)
- 阿扁無罪要換馬英九進去關啦 ( PS , 還要關到死 )
- 要求立即釋放阿扁啦 , (不知是真心還是假話 ? )
- 子曰, 孔言 : 信我者得永生 ??? ( 打錯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