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武術段位制
2009/04/22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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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武術段位制 (節錄自中國武術協會網頁)
中國國家体委武術研究院于1994年開始探討武術段位制,經反覆研究試行,于1997年下半年開始實行。
武術段位定為九段:一、二、三段為初段位,四、五、六段為中段位,七、八、九段為高段位。
段位等級根据個人從事武術鍛煉和武術活動的年限、掌握武術技術和理論的水平、研究成果、武德修養以及對武術發展所作貢獻來評定。
凡遵守武德,熱愛武術,具有相應的技術和理論水平者,均可申報武術段位。
只有國家体委武術運動管理中心段位考評委員會及其授權的各級考評委員會,才有權組織考核、審批和授予武術段位。
各區、縣武術段位考評委員會主持對基層武術組織成員入段資格的技術考評。
地、市体委考評委委員會主持一、二段的考評。
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國家体委直屬体育院校考評委委員會主持三、四段的考評。
國家体委武術運動管理中心考評委委員會主持五、六段的考評及高段位的評審工作。
考評內容由技術(武術套路或散手)、理論及武德三部分組成。
凡獲得段位者均授予相應的証書及徽飾。徽飾初段位為鷹,中段位為虎,高段位為龍。
統一的段位服為黑色,近似中山服,5顆紐扣上鑲有“武”字,左胸位置根据不同段位,有龍、虎、鷹的像,顏色分別為金、銀、銅色。
1998年4月國家体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在北京首次向武林中人頒發了段位証書。
此次獲得武術段位的計有九段3人;八段26人;七段83人,共112人。

